本书的原始文本源自一位提问者与一位天主教神学家的对话式问答,由天主教真理协会(Catholic Truth Society)于二十世纪中叶以编号小册" Do 303 "的形式出版。作者为时任天主教传教会会长的弗朗西斯·J·里普利蒙席(Very Rev. Francis J. Ripley, C.M.S.)。据封面及内文信息推断,原册大约出版于1940年代末至1950年代初,时值戈弗雷枢机(Cardinal Godfrey)任威斯敏斯特总主教期间。该小册至译时已印行第四万册(40th Thousand),可见其在英语世界流传之广、影响之深。
我们之所以将这样一本看似“不合时宜”的著作译介给中文读者,并非出于传教的热情,而是深感其中探讨的问题,远远超出了宗教教义的边界,直指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的终极命题:自由、责任与选择的不可逆性。
我们生活在一个迷信“无限可能”的时代。消费主义许诺,任何空洞都能被下一个商品填满;技术乐观主义承诺,任何错误都能被撤销或迭代;流行心理学安慰,任何痛苦都只是成长的学费,前方总有更好的自己。然而,“永恒”在这种语境下显得笨拙而尴尬,“不可逆转”则像一种不合时宜的恐吓。
然而,这本书以一种近乎固执的姿态提醒我们:并非如此。
书中反复强调的一个核心逻辑是:地狱之所以存在,恰恰因为天主是爱,而爱必然包含自由的真正授予。一个不能拒绝的天主,不是爱的主宰,而是暴君;一个不存在“不”的可能性的“爱”,不过是程序设定。地狱的教义在这里并非宣扬仇恨,而是在捍卫一个深刻的真理——人的选择具有真实的重量。选择善,便通往生命的圆满;选择恶,便走向存在的崩解。这崩解如果发生在生命的终点,便具有永恒的性质,因为它已触及意志的最终定向。
书中关于“失苦”的论述尤其值得深思。地狱最深的痛苦,作者指出,并非来自外部的折磨,而是来自灵魂本为享见天主而造、却永远失去这唯一满足之源的巨大空虚。那种对自身可能性被亲手葬送的清醒意识,远比任何外在的惩罚更为煎熬。
一本书的价值未必在于给出所有令人满意的答案,有时更在于提出令人无法回避的问题。
这本书所提出的问题便是:你如何理解你的自由?你如何面对你的选择?你是否意识到,有些门一旦关上,便不再开启?
本书的读者,不必是天主教徒,甚至不必是有神论者。只要你曾经在深夜追问过自己生命的方向,曾经为某个不可挽回的决定而懊悔,曾经在“容易的路”与“正确的路”之间徘徊过——这本书便与你有共鸣之处。
译者 王若瑟
主历二零二六年六月 圣心月
一本关于自由、选择与终极命运的书
本书以问答形式,系统阐述天主教关于地狱的教义。全书源自对一位提问者之质疑的回应,旨在澄清天主教信仰中天主的仁慈与公义之间的内在统一。行文保持对话的质朴与直接,不作学术性的繁复铺陈,唯求忠实呈现教会传承之真理。
问:罗马天主教徒相信天主的仁慈吗?
答:是的。我们最坚定地相信圣经中关于天主在其忧伤和苦难中对人的慈爱,尤其是对悔改之罪人的一切教导。我们与犹太人一同向天主祈祷,称祂为“慈悲宽仁、缓于发怒、富于慈爱、信实忠信的天主”(出谷纪34:6)。我们相信天主的仁慈是无限伟大的(圣咏50:3),包罗万象的(圣咏144:9),取之不竭的(圣咏29:6),白白赐予的(出谷纪33:19)和无穷无尽的。基督——祂是天主——一生中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祂的仁慈。对于悔改的罪人、哀恸者、病人、受苦者和贫困者,祂总是恒常地仁慈、同情和怜悯。
问:然而,你们难道不相信这位仁慈的天主会将罪人判入无尽的地狱吗?
答:严格来说,这样说并不正确。我们所相信的是,那些在未悔改的大罪状态中死去的人,将在地狱中永远与天主分离。
问:你们所说的“大罪”是什么意思?
答:一切罪都是对道德律的违犯。要构成大罪,必须满足某些条件:
1. 该过犯涉及严重事项;
2. 明知所行之事严重错误;
3. 意志完全审慎且同意。
若这三个条件中有一个或多个缺失,便不是大罪。你不能因意外而犯大罪;因此,你也不能因意外而下地狱。
问:天主是否赐予每个人足够的帮助以拯救自己的灵魂?
答:是的。“天主我们的救主……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弟茂德前书2:4)。“主……对你们常存忍耐,不愿任何人丧亡,只愿众人回心转意”(伯多禄后书3:9)。即使对于盲目和硬心的罪人,祂也不会完全撤回祂的恩宠。圣经充满了劝勉罪人悔改的告诫;这些都预设了在天主恩宠的帮助下,悔改总是可能的:“我岂能喜欢恶人的丧亡?——吾主上主的断语——岂不是宁愿他离开旧道而得生存?”(厄则克耳33:11)
问:“地狱”是什么意思?
答:魔鬼和那些与天主为敌而死的人类遭受永远折磨的地方和状态。
问:地狱是一个地方吗?
答:是的;教会一直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尽管从未将其定为信理。这是圣经经文最自然的推论。
问:地狱在哪里?
答:我们不知道;天主从未向我们启示过这一点。
问:天主教徒有义务相信地狱吗?
答:是的。《亚大纳削信经》(第五或第六世纪)宣认:“相信行恶者将进入永火之中,为得救所必需。这是公教信仰。每个人都必须坚信不疑;否则,他不能得救。”
1215年第四次拉特朗大公会议声明:“基督将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恶人将与魔鬼一同受到永罚。”
1254年,教宗依诺增爵四世声明:“若有人死不悔改,处于大罪状态,他无疑将在永恒地狱的火焰中永远受折磨。”
1274年第二次里昂大公会议有:“死于大罪者的灵魂下到地狱。”
1336年,教宗本笃十二世宣布:“按照天主的一般法令,死于自身重罪者的灵魂立即下到地狱,在那里他们将受地狱之苦的折磨。”
更早,1301年,教宗依诺增爵三世曾致函阿尔勒总主教:“原罪的罚是失去天主的视观;而本罪的罚则是永恒地狱的折磨。”
问:耶稣基督是否说过我们必须相信地狱?
答:是的,明确且多次:
“可咒骂的,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玛窦福音25:41)
“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罢!……几时你们看见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及众先知在天主的国里,而你们却被抛弃在外,那里要有哀号和切齿。”(路加福音13:27-28)
“倘若你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使你跌倒,砍下它来,从你身上扔掉,为你或残或瘸进入生命,比有双手双脚而被投入永火中更好。”(玛窦福音18:8)
“你们不要怕那杀害肉身,而不能杀害灵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灵魂和肉身陷于地狱中的。”(玛窦福音10:28)
还可引用许多其他经文。
问:圣保禄从未提及地狱,这岂不奇怪吗?
答:他确实提及了。他说未被救赎者的命运是“死亡”(罗马书6:21-23)。遭遇天主义怒将带来“患难和困苦”(罗马书2:5,9)。“这些人要受永远丧亡之罚”(得撒洛尼后书1:9)。“不义的人不得承继天主的国”(格林多前书6:9;迦拉达书5:19-21)。
问:地狱会永远持续吗?
答:是的;请再次阅读已引用的经文。耶稣基督还说:“那里的虫不死,火也不灭”(马尔谷福音9:47)。圣犹达提到:“那些人为他们永远存留了黑暗的阴霾”(犹达书13)。圣若望说:“他们受刑的烟向上直冒,至于无穷之世”(默示录14:11)。
问:译作“永久的”、“永恒的”和“永远”的词,难道没有其他含义吗,例如“长久时期”?
答:是的,但耶稣基督将永罚与永生进行了对比。没有人怀疑天堂将是永恒的;那么为什么对地狱要怀疑呢?基督说火永不熄灭;虫永不死亡。祂说犹大若未曾出生为他更好。祂所说的话没有任何暗示我们应该限定祂对永火的提及。
问:圣伯多禄不是说过(宗徒大事录3:21)万物复兴吗?
答:是的;但在审判之前,而非之后。他指的是地上将要发生的事,而非地狱。
问:译作“地狱”的词,难道不单单指坟墓吗?
答:有时是的,但我们在证明地狱存在的引文中并非如此。
问:早期基督徒作家难道不相信地狱会终结吗?
答:是的,少数人追随奥利振(185-255)。但奥利振在553年君士坦丁堡主教会议上受到谴责。除了这少数人之外,教父们一致相信地狱的永恒性在新约中有明确的教导。
问:圣若望福音是否在关于地狱的问题上与其他福音书矛盾?
答:不。圣若望总是以永生或永失来形容人未来的命运(若望福音3:3,15;6:40,55,59;12:25,48,50;20:31)。
问:地狱的痛苦是什么样的?
答:有两方面:失苦和觉苦。
一、失苦
问:什么是失苦?
答:指的是被剥夺了直接享见天主的权利。这是地狱中最痛苦的折磨。
问:失苦难道不是一种纯粹负面的东西吗?一个人未曾享受过的东西,他怎么会怀念呢?
答:并非如此。失苦是非常实在的。痛苦源于:
灵魂的空虚和挫败感——灵魂本是为享见天主而受造的;
他们知道自己所依赖的天主永远成为敌人;
他们对自己亲手断送了最大福分的悔恨;
他们无法满足本性对幸福天生的渴求;
他们意识到天主是无限幸福的,而他们自己却无力对抗祂。
二、觉苦
问:什么是觉苦?
答:它包括除失苦之外地狱中所有的其他折磨。
问:在最终复活之前,只有灵魂在地狱里;但灵魂没有感官;那么他们怎么能受觉苦呢?
答:“觉苦”一词并不仅仅指加于身体感官的惩罚;可以肯定的是,地狱中的灵魂确实遭受真实、受造、物质的火之苦。
问:难道没有一些教父认为这火只是比喻性的吗?
答:是的,只有少数,其中包括奥利振和圣盎博罗削,但传统绝大多数反对他们。新约描述地狱的惩罚为“火”不下三十次。圣伯多禄和圣犹达将其与索多玛的火相比,那火是非常真实的。任何天主教徒都不能否认地狱之火是真实的而不犯严重违反信仰之罪;但这不会构成正式异端,因为它不是一项被界定的信理。
问:失苦和觉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前者是某物的缺失,后者是某物的存在。
问:您说地狱中的火是真实的、受造的、物质的。请进一步解释。
答:基督,天主 Himself,用了“火”这个词来形容地狱的折磨。那么,火必定是我们最熟悉的元素,它能产生与地狱之火最相似的结果。
有明显的不同:
我们所知的火依赖于燃烧;地狱之火不依赖于不断添加燃料。它完全取决于天主的旨意。
天主曾向梅瑟显示一丛荆棘,它在火焰中却没有被烧毁。
地狱之火不发光,因为地狱被描述为黑暗。
它能折磨任何地方的神体,并根据罪过的轻重不等地折磨受永罚者。
问:能否完全解释地狱之火的本质?
答:不能,因为我们不得不使用我们在此世熟悉的概念和词汇来描述一个我们毫无经验的世界。基督用了“火”这个词;因此我们知道这是最接近的类比。
感伤主义已将现代关于地狱之火的讨论推向了几乎使其不存在的厌恶程度。但神学家们的教导如此古老且普遍,以至于否认其真实性将极为鲁莽。
地狱中有真实的火,魔鬼和受永罚者的灵魂借此受罚,直到人的肉身最终复活。那时,受永罚者的肉身也要受火的刑罚。这火以超性的方式运作。作为天主公义的工具,其效果完全超越了火的自然能力。我们不可想象焚烧魔鬼或分离的灵魂。我们只是不知道火如何惩罚他们。
圣多玛斯·阿奎那推测,地狱之火的作用主要是围困和限制宇宙中最骄傲的受造物的活动。
问:“火”这个词难道不是指失苦的隐喻吗?
答:不;它是由外在媒介——按天主的旨意——施加的痛苦。
问:天主是否为地狱特别创造了这火?
答:我们不知道。祂没有必要这样做。
问:如果天主存在,祂就是爱;地狱意味着仇恨:这两者难道不矛盾吗?
答:是的,天主是爱。祂爱所有的人。在祂的爱中,祂赐予我们自由去拒绝祂。如果我们那样做,除了爱的反面,我们还能期望什么呢?天主只谴责那些故意选择仇恨和邪恶而非爱和善的人。
问:然而这位慈爱的天主本可以阻止我们选择仇恨和邪恶;如果祂既是全能的又是全爱的,难道祂不应该这样做吗?
答:是的,天主是全能的;祂也是全智的。祂选择使我们自由。祂本可以另作选择。我们的自由并不以任何方式限制祂。天主不会被人拒绝祂而击败。受造物不能说造物主本该做这或该做那。
问:一个无限良善的天主,怎能坚持将祂的受造物永远囚禁在火坑中呢?祂永远不能满足吗?将他们消灭不是更好吗?
答:不会的。如果你要求消灭罪人,你就是在要求天主逆转祂的计划;你要祂使自己的作为变得荒谬,并承认祂无能为力。
问:天主是仁慈的;为什么祂不宽恕魔鬼和受永罚者?
答:因为他们不想要仁慈;他们想要地狱,因为他们已决定不想要天主。没有别的选择。当天主向他们提供仁慈时,他们拒绝了,并选择了邪恶。
问:肯定在经历了地狱之后,罪人会悔改并想要天主吧?
答:他们不会的;他们是蓄意选择邪恶的。你所建议的很难算是真正的悔改,真正的悔改是对天主的爱的选择,而不是由痛苦的经历所强加的。
问:圣经不是说(希伯来书2:14)魔鬼将被毁灭吗?
答:圣经没有这样说。你的经文教导的是救赎主将摧毁撒但对被救赎者的权势,而非撒但本身。
问:所有这些关于地狱的谈论不都是相当不合理的吗?
答:并非如此。理性的人接受天主告诉他们的事。很少有事情像地狱的存在和永恒那样被天主清晰地告知他们。
问:父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地狱里,怎能快乐呢?
答:在世时自然的爱,死后会变成超性的爱。对天主的超性爱与对邪恶的爱不相容。地狱中的孩子是自由选择了邪恶。父母现在是在天主公义的光照下看待他。
问:那些受永罚者在他们一生中除了行恶之外,一定也做了许多善事,那又怎样呢?
答:他们自己蓄意将其抵消了;他们转而反对了它。这就是大罪——自由、蓄意地选择重恶,优先于天主。
问:如果天主对人的爱如此之大,以至于为他们而死,那么这爱肯定大到足以永远宽恕吧?
答:正是如此;天主的爱没有限度。它就是祂自己。但祂不能宽恕那些不愿被宽恕的人。重罪人就是拒绝天主宽恕的人。祂对善的爱是无限的;因此祂对恶的恨也按比例相称。罪是恶;天主只有在人自由拒绝祂的爱而选择去地狱时,才把人送入地狱。
问:瞬间的罪受无尽的惩罚,这公平吗?
答:非常公平;犯重罪所需的时间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所犯的恶行,即它是重恶且是自由犯下的。
问:肯定到了某个时候,已经付了足够的补偿吧?
答:不;如果那是大罪的话。那是对无限美善的完全拒绝。如果一个罪人知道过了一段时间后,天主必定将他从折磨中释放出来,那他就能威胁天主了,可以说:“天主,您尽管来吧;我可能下地狱一百万年,但您最终必定让我进入永恒的无限。”以时间来思考地狱是完全错误的。地狱中没有时间。
问:无限的仁慈肯定不能容许像地狱这样不仁慈的东西存在吧?
答:恰恰相反,地狱是最仁慈的。尽管它存在,天主本不必将其启示给我们。对地狱的认识阻止了许多罪恶及其对个人和人类社会造成的可怕后果。
问:基督怎么能如此残忍,永远地谴责灵魂呢?祂对罪人总是那么温和。
答:正是如此;祂对悔改的罪人是温和的。现在祂仍是。然而,这位同样温和的基督却说了关于地狱的非常严厉的话。因此,我们更应该注意这些。公义和合理的惩罚不是残忍。地狱是公义和合理的。天主为了我们的福祉制定了严肃的法律;祂告诉我们违反这些法律的惩罚。祂每时每刻都以祂的恩宠帮助我们遵守它们。如果我们不服从,这该怪谁呢?
问:下地狱的人占百分之几?
答:我们不知道;天主从未告诉我们。
问:犹大在地狱里吗?
答:似乎是的,因为基督论及他说:“那人若没有生,为他更好”;但我们不能确知。
问:亚当在地狱里吗?
答:似乎不在;几乎可以肯定他在天堂。圣经说:“天主救他脱离了他的罪过”(智慧篇10:2)。希腊教会庆祝亚当的瞻礼。
问:天主无处不在;如果地狱存在,天主必在地狱中:但那是不可能的。那么告诉我,你还相信地狱吗?
答:我相信;天主以祂的本质、知识和能力临在地狱,正如祂临在于其他任何地方一样。
问:如果天主在地狱里,那它就不再是地狱了;祂的临在必定减轻了受永罚者的痛苦;那么您之前所说的一切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答:不;天主在地狱中的临在仅仅是物理性的。两个人同处一室并不意味着他们有任何共同点。
问:你相信一位慈爱的好父亲愿意永远折磨他的孩子吗?
答:我不相信。如果天主想那样做,祂就不会降生成人来拯救我们脱离地狱。孩子可以反抗父亲;地狱中的受永罚者是反抗了天主。他们拒绝了祂的仁慈。
问:那仁慈不是没有限度的吗?天主难道不能阻止灵魂拒绝它吗?祂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答:是的,天主的仁慈是没有限度的。绝对地说,天主可以强迫祂的受造物接受祂的仁慈。但为了那样做,祂必须夺走他们的自由意志。那将意味着,在邪恶的驱使下,背弃祂自己为人类制定的计划。祂将使自身屈从于邪恶。执意的罪人最终将获胜。允许人们认为邪恶不会得到应有的报应,这并不是仁慈。
问:地狱的教义难道不使天主像这样一个人吗——他送一船人出海,明知其中一些人肯定会遇难?
答:不;你的比较是有缺陷的。你应该补充说,船主看到船是适航的,自己进行了首航,船上配备了一位不会犯错的船长,给了每个人明确的指示,并承诺随时与他们同在,帮助他们遵守指示,而且祂信守了承诺。
问:您会承认天主并非必须创造某些灵魂吧;如果祂知道他们会被定罪,为什么还要创造他们呢?
答:我们已经证明地狱是一个事实。它是一个无限智慧、良善和全能天主计划的一部分。因此,为了祂的目的,这必定是最好的。我们是谁,竟敢向祂发号施令?如果我们发现很难调和某些事实,我们必须责怪我们有限的知识,而非天主无限的智慧。天主看到了整个计划。祂只为了善的缘故而允许恶。
问:但创造一个将要受永罚的人,这其中怎么能有善呢?
答:他受永罚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他是天主公义的一个可怕见证。假设天主克制自己不创造那些祂知道会拒绝祂为帮助他们得救所做的一切的人,那祂将使自身屈从于邪恶。此外,祂也将阻止他们后裔的存在,其中可能有大圣人。我们是否要假定所有圣人的祖先都救了自己的灵魂?你在要求天主根据祂预见到撒但的成功来调整祂的计划。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问:所有大罪都该下地狱吗?
答:是的;它们本质上完全是背离善而接受恶。任何低于此的都不是大罪。
问:一个犯了一次大罪后未悔改而死的人,应当永远下地狱;而另一个人一生犯重罪,却在临终悔改而逃脱地狱,这公平吗?
答:这是公平的。天主就是公义。祂不可能不公义。记住,没有人下地狱,除非他蓄意和明知地选择重恶,优先于天主;他因此拒绝了无限的爱。你问题中的两个人都被赐予了足够的恩宠来拯救他们的灵魂;一个人拒绝了,另一个人接受了。如果有人死于大罪,除了罪人自己,没有人该受责备。天主肯定给了我们足够的警告。
问:你不觉得仅仅一次大罪就意味着永远受永罚,这很难相信吗?
答:不难;因为这是由不能错误的教会教导我的。除此之外,我能看出今生是我们的考验时期。我们来到生命的尽头,已经蓄意选择了善或恶。看来完全合理的是,如果我们做了这样的选择,我们就应该坚守它。如果一个人拒绝天主,他就选择了与天主分离,而这正是地狱的本质。
问:要犯那种能导致下地狱的罪,是否总是必须有自由、审慎和充分的知识?
答:是的——充分的审慎和足够的知识。例如,如果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杀了人,他不会因此下地狱。
问:你是否否认罗马天主教会的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恐惧的?
答:是的,我否认。它是基于信德、望德和爱德;然而,圣经坚持“敬畏主是智慧的开端”(德训篇19:18)。敬畏天主是子女的敬畏;是对冒犯那堪受一切爱的主的畏惧,是对因罪而与祂分离的畏惧。
问:罗马天主教堂在每个星期天都被挤满,难道不是因为神父们小心地“让地狱之火燃烧”吗?
答:我希望不是。我希望我们的人民参加弥撒是因为他们爱弥撒。我们有句老话:“弥撒至关重要。”至少他们是出于责任感而去的。但我不会过分责备那些因对地狱的健全恐惧而去教堂的人。出于那种动机而去,总比根本不去要好。那些从不去教堂的人,没有资格责备那些去的人。
问:罗马天主教神父效法基督的榜样,以爱引导人,而不是以地狱的恐惧强迫人,不是更明智吗?
答:每位神父都被敦促效法基督的榜样。每位神父确实相信,凭借他的使命和圣秩,他是另一位基督。但在山中圣训中,基督提到了地狱六次。基督关于地狱的教导,教会就教导这些,仅此而已。教会既不增加也不删减基督的教导。根据我的经验,关于地狱的讲道在我们的教堂里相当罕见,也许太少了。
问:罗马天主教会如果多教导天主的爱,少教导对地狱的恐惧,岂不是会更受欢迎,并使更多人皈依吗?
答:对此回答“是”或“否”都是没有意义的。二十个世纪以来,罗马天主教会一直教导她的创立者基督所教导的。她不以任何违背基督教导的方式迎合潮流。她教导祂关于爱的教导——“这是第一条也是最大的诫命”——以及关于地狱的教导。
基督,最伟大的爱人,坚定而频繁地强调地狱的事实。你是否建议祂的教会应该少做?
天主教会努力像天主那样爱善恨恶。祂对善的爱是无限的;祂对恶的恨也是无限的。必须如此。天主以无限的爱爱所有的人:祂愿意所有人都得救。但有些人却拒绝了祂的爱。他们之所以存在,完全是因为祂的爱。
天主是爱和善;祂无限地关爱祂所有的受造物,渴望每一个都能达致其目的,并相应地恨恶一切反对该目的的事物。善的应得报偿是天堂;恶的应得报偿是地狱。天主对善无限的爱,假定祂对恶无限的恨。天堂是现世之善在永恒中的对应;地狱是现世之恶在永恒中的对应。
问:罗马天主教会对地狱的坚持,是否可能源于圣经的错误翻译?
答:不。地狱一词并非错误翻译。现代用法将其含义限制在我们这几页所赋予的意义上。
问:死亡难道不是对罪的足够惩罚吗?正如圣经所说“罪恶的薪俸是死亡”?
答:基督不这么认为。祂启示了许多关于受永罚者命运的事。你引文中的“死亡”,最好理解为指灵性的死亡。
问:所有受永罚者都受同等的苦吗?
答:不。“天主将按照每人的行为予以报应”(玛窦福音16:27)。
问:如果我相信地狱,但相信地狱不会永远持续,我可以成为天主教徒吗?
答:不,你不可以。教会已经界定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地狱是永恒的。我们永远无法理解地狱的永恒,但我们谦卑地凭天主的权威接受它。地狱、其本质或其永恒性与天主的无限属性之间不可能有冲突。
问:相信天主满足于象征性的补偿,而不是坚持对罪人永恒惩罚,岂不更合理吗?
答:你搞混了。只有那些死不悔改、拒绝悔改恩宠的灵魂才下地狱。天主给了他们足够的恩宠来拯救他们的灵魂;也许那就是悔改的恩宠;总是那克胜罪诱惑的恩宠:“天主是忠信的,祂决不许你们受那超过你们能力的试探;天主如加给人试探,也必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够承担”(格林多前书10:13)。
通过充分的痛悔和告解,罪人的灵魂被基督的宝血洗净。另一方面,不悔改的罪人坚持在严重事项上反抗天主为其创造所定的秩序。他的意志挫败了天主的旨意:如果要恢复天主为创造所定的秩序,罪人的意志就必须受到同等程度的挫败,正如他违犯了天主所建立的秩序一样。
这种对罪人意欲的挫败就是惩罚。它必须像影子一样跟随罪。它是罪的对等物;内在的必要性要求它恢复正义的平衡。公正的惩罚仅仅是维持秩序。它也是为罪所冒犯的天主光荣的申辩,以及祂圣洁的彰显。
问:你是否认为罪伤害了天主,祂必须,可以这么说,“找回自己的东西”?
答:不;天主不能被伤害。祂可以被冒犯,并被剥夺应归于祂的尊荣。天主在惩罚中只有一个动机,那就是祂自己无限的圣洁。
问:地狱里有拿着干草叉和其他可怕残酷器具的魔鬼吗?
答:地狱里肯定有魔鬼,但使用这种器具是放任想象力的结果。然而,魔鬼确实能折磨受永罚者。他们的近在咫尺是地狱的恐怖之一。他们是堕落的天使,比受永罚的人类更强大。后者因屈服于魔鬼的诱惑,而选择了他们作为永远的主人,取代了天主。他们注定要永远屈服于他们所选择的主人。
问:地狱里有时间和变化吗?
答:不。“不再有时间了”(默示录10:6)。受永罚者,如同得救者一样,已到达他们不变的最后状态。
问:我们可以祈祷受永罚者的痛苦得以减轻吗?
答:不可以。圣多玛斯·阿奎那写道:“地狱中的受永罚者处于爱德之外,而活人的善工正是通过爱德延伸至亡者;他们实际上已到达生命的终点,接受了他们应得的最终结报,正如圣徒们一样,他们已在最终的家园。”
问:看来在创造地狱和谴责灵魂时,天主做了永远无用的事。你是否同意,按照罗马天主教会的说法,祂在维持一个永恒的恶,并承认祂自己的失败?
答:不。地狱并非无用。因为天主告诉了我们关于地狱的事,许多人被阻止了犯罪。天堂的圣徒必定欢喜,因为他们已从地狱中被救出。每个人都按自己的行为受报应,这肯定不是恶。人有自由意志并决定自己的永恒命运,这肯定不是恶。
地狱本身并非恶。尽管有些人拒绝祂,天主仍是无限的。地狱是天主计划的逻辑结果。如果祂的计划受挫或被阻挠,如果祂被迫改变它,祂就失败了。我们必须相信,为了祂所着眼的目的,祂的计划是最好的。
如果灵魂即使不完全爱祂也能升天堂,如果祂过了一段时间被迫将他们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天主就会被击败。地狱中的受永罚者以其天主的公义光荣天主,天主公义只是将祂的恩惠从那些拒绝承认它的人身上撤回。
问:地狱是一个奥秘吗?
答:是的。它涉及无限的现实,有限的理智无法理解无限。
但请不要只想到地狱和永罚,而忘记了天主为拯救祂所创造的人的灵魂所做的一切。
“人若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爱情了”(圣若望福音15:13)。
全文完(敬献给耶稣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