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圣方面有两种偏离。一是反律主义,一是完美主义。“反律主义”是指主张上帝的律法已经废除了。根据这种主张,基督徒藉着信心与基督联合,从而得了称义和成圣。称义和成圣是纯粹客观性的。如果认为悔改和归正都是不需要的,所导致的是律法主义。藉着基督的工作,基督徒已经摆脱了顺服律法的责任。假如还要坚持成圣,就是对基督的否定。他们声称律法所包含的不过是应许罢了,并不是基督徒个人和社会生活方面所要遵行的规则。 更极端的反律主义者则是全部废弃上帝的律法。他们认为,律法是属于行为之约的,并不在恩典之约中。在《罗马书》六章所谈及的就是这种反律主义者。“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罗6:1,2,15)。 上帝的儿女有可能一时犯罪,但绝不会全心全意地生活在罪中。那些沉浸在各种罪之中的人,不管他们以什么为借口,身上都没有蒙恩的标记,他们是在走向永远的沉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