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1日,本笃十六世用拉丁文发了一份《声明》。
注意,不是“辞职信”。是“声明”!
他说:“我声明放弃牧职。”
他没说:“我放弃教宗职位。”
你们知道区别吗?
一个说“我声明我要给你一百块钱”——不等于我真的把钱掏出来!
教会法典写得清清楚楚:教宗辞职,必须放弃munus——他的教宗身份。
但本笃十六世说的是放弃ministerium——他的职务工作。
在法律上,放弃工作职责不等于放弃身份。
这就像一个人说“我不再上班了”,但他依然是公司的所有人。
本笃十六世自己后来怎么做的?
他继续穿白色长袍
他继续叫“教宗本笃十六世陛下”
他继续用教宗牧徽
他说:“我仍然留在圣伯多禄的围墙内”
哪有一个真正辞职的人说这种话?
雷定五世辞职后,立刻脱下教宗衣服,躲进山洞。
格里高利十二世辞职后,变回一个普通枢机。
本笃十六世呢?他活着一天,就是一天的教宗!
他没有辞职。他只是说:“我老了,干不动了,但我还是教宗。”
在教会法上,这叫“宗座受阻”——教宗还在,但被限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