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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教信仰 卷二(十诫之部)传统弟兄录入 若瑟神父校列表
·出版许可
·目录
·第一章 天主十诫
·第二章 天主十诫之一
·第三章 敬礼圣母和圣人
·第四章 天主十诫之二
·第五章 天主十诫之三
·第六章 善守主日
·第七章 天主十诫之四
·第八章 天主十诫之五
·第九章 天主十诫之六
·第十章 天主十诫之七
·第十一章 天主十诫之八
·第十二章 天主十诫之九
·第十三章 天主十诫之十
·第十四章 十诫总纲
·第十五章 圣教四规
·第十六章 圣教四规之一
·第十七章 圣教四规之二
·第十八章 圣教四规之三
·第十九章 圣教四规之四
·第二十章 大罪
·第二十一章 小罪
·第二十二章 七罪宗
·第二十三章 德性
·第二十四章 四枢德
·第二十五章 爱人的义务
·附录之一 祈祷之部
·第一章 祈祷
·第二章 十字圣号
·第三章 天主经
·第四章 圣母经
·第五章 公教会的年节
·第六章 瞻礼
·第七章 玫瑰经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十八章 圣教四规之三
第十八章 圣教四规之三
浏览次数:321 更新时间:2023-6-30
 
 


『三、该妥当告解,并善领圣体至少每年一次。』

在耶稣复活瞻礼前后,一总已达到理智年岁的信友,该当妥当领告解圣体等圣事。

一、七岁以上的儿童,一般说已达到理智的年岁,因此就有遵守这条诫命的义务,不守便有大罪。

二、每年一次的告解本没有规定固定的时期,但照习惯的办法,这次告解是为预备复活瞻礼的领圣体,故此当在复活期内举行,通称“满四规”。

三、妥当告解虽则每年只命一次,但为作好教友,绝不当以一年一次的告解为满足。

(甲)假如不幸犯了大罪,你一定要立刻去办告解。

(乙)一般的说:我们至少当每月办告解一次。

有些教友每主日办告解一次,这为灵魂的神益诚属不浅。圣教初兴的教友都是每日领圣体的。

四、办告解不一定必须在本堂神父前,却是我们愿向任何一位有职权的司铎办告解,都可以的。

信友几时该领圣体?  在复活期内,信友都该领圣体。

一、复活期的四规圣体是必须遵守的,不守便有大罪。假如某人的四规告解不妥当,或冒领了圣体,也不能算满四规。

二、一众信友凡达到了理智的年龄,便有妥领四规圣体的义务。父母,教师,本堂司铎,都有指导儿童完尽此项义务的责任。

三、公教信友绝不当一年只领一次圣体,便以为足够了。

但该仰遵圣教的劝谕,勉力时常领圣体。假如我可能每日领圣体,却要使耶稣等待一年的工夫,才来到我心中,试想那是多么冷淡的对待耶稣?

反之,我若以信德的眼光,忖想那领受天主本身到我罪人心里,是何等的幸福!这样想来,恐怕不必强迫,早已愈多愈妙的勤领圣体去了。

(70页图)圣教初兴的信仰,每日领圣体。告解圣事是宗徒们施行过了。

圣教会何以规定每年一次的领圣体?

圣教会规定四规圣体,一方面是要我完尽天主命人领受圣体的诫命,同时也是为救灵魂的圣宠得以永久保存。

基利斯督亲自命令过了:“你们若不吃我的体,饮我的血,便不能得长生。”(若6:54)

一、复活瞻礼领圣体,那是最相宜的,因为正是在复活节的前几日,在最后晚餐时,吾主耶稣建立了圣体圣事。

二、如同耶稣死去了,而在复活节日复活,同样教友也该在这个时期,借告解圣事“死于罪恶”,而借圣体圣事再度起圣宠的生活,为的圣体正是来日复活的保障。

圣保禄说:“如同基利斯督由死中复活了,同样我也走向生命的自新。”(罗6:4)

(注:告解和圣体圣事的详细讲解,见本书第三卷。那里要讲怎样办告解和怎样领圣体)。

 

问:第三规命什么?

答:第三规命一总开了明悟的教友,每年至少妥当告解,并善领圣体一次。

问:在这第三规上有“至少”二字,是什么意思?

答:是发显圣教会很盼望教友屡次告解领圣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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