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犯了一次大罪后未悔改而死的人,应当永远下地狱;而另一个人一生犯重罪,却在临终悔改而逃脱地狱,这公平吗?
答:这是公平的。天主就是公义。祂不可能不公义。记住,没有人下地狱,除非他蓄意和明知地选择重恶,优先于天主;他因此拒绝了无限的爱。你问题中的两个人都被赐予了足够的恩宠来拯救他们的灵魂;一个人拒绝了,另一个人接受了。如果有人死于大罪,除了罪人自己,没有人该受责备。天主肯定给了我们足够的警告。
问:你不觉得仅仅一次大罪就意味着永远受永罚,这很难相信吗?
答:不难;因为这是由不能错误的教会教导我的。除此之外,我能看出今生是我们的考验时期。我们来到生命的尽头,已经蓄意选择了善或恶。看来完全合理的是,如果我们做了这样的选择,我们就应该坚守它。如果一个人拒绝天主,他就选择了与天主分离,而这正是地狱的本质。
问:要犯那种能导致下地狱的罪,是否总是必须有自由、审慎和充分的知识?
答:是的——充分的审慎和足够的知识。例如,如果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杀了人,他不会因此下地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