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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圣保禄致格林多人书一
53圣保禄致格林多人书一
浏览次数:1872 更新时间:2021-12-27
 
 

圣保禄致格林多人书一

第一章  大智若愚、大愚若智

 1 奉天主恩旨,蒙召为耶稣基督之宗徒者保禄,偕兄弟苏士丹,

 2 致书于格林多天主教会,凡沾溉基督耶稣之圣德而蒙召为圣徒,以及各处虔诵吾人所共仰之主耶稣基督之圣名者,曰:

 3 伏愿我天主圣父及主耶稣基督降尔圣宠,锡尔平安。

 4 予每思天主因耶稣基督而沛赐尔等以圣宠,未尝不为尔等向天主代谢洪恩。

 5 盖天主之所以宠饰尔等者,实无微不至;赐尔等善于辞令,富于智慧,一切灵赋,应有尽有,

 6 而基督之妙证得确立于尔曹之中,

 7 俾尔等安心静候吾主耶稣基督之显现。

 8 天主亦必赐尔等坚守信德,始终不渝;庶几尔等于耶稣基督重临之日,圣德全备,无懈可击。

 9 盖感召尔等得与其圣子耶稣基督神交心契者,乃诚实无妄之天主也。

10 第有一事,颇欲以吾主耶稣基督之名义,奉劝兄弟;惟望尔等精诚团结,众口同辞。兄弟之间不可有丝毫分裂;务须一心一德,和衷共济。

11 顷革来氏之家人来为予言,兄弟中颇有意气之争。

12 试举一例,尔中或云「我乃保禄之人,」或云「我乃亚波罗之人,」或云「我乃基法之人,」或云「我乃基督之人。」

13 夫基督安可分裂乎?为尔等殉身十字架上者,岂保禄乎?抑尔等系奉保禄之名而受洗乎?

14 予私心谢主,自吉士布及迦犹而外,未曾为尔中之任何人付洗;

15 庶可杜绝以我之名受洗之谬说。

16 尚有斯德法纳一家,亦系予所付洗者,余则不复记忆矣。

17 盖予所受于基督之使命,非为付洗,乃为传道。而巧言妙语,未尝用之,诚恐基督之十字架转失效能。

18 夫圣架之道,在丧心病狂、不可救药者视之,愚莫甚焉;而在沾溉救恩之吾人视之,则天主之德能也。

19 经不云乎,「吾将毁智者之智,灭巧者之巧。」

20 而今哲人安在哉?经师安在哉?世之辩士又安在哉?此非天主已使世俗之智化为下愚乎?

21 盖按天主之上智,世俗之智既不足以认识天主,故天主甘用若愚之道,以救信众。

22 犹太人所望者,灵验也;希腊人所求者,智慧也;

23 而吾人所传扬者,乃一被钉于十字架之基督耳。此于犹太人为踬石[1],于异邦人为愚妄;

24 而于蒙召之人,无论其国籍之为犹太或希腊,则为天主之德能与神慧也。

25 盖天主之愚,犹智于世人之智;而天主之柔,犹刚于世人之刚耳。

26 愿吾兄弟一思其圣召之所在。尔中鲜有世俗之所谓哲人,亦鲜有强有力者与出身于贵族之人,

27 虽然,世俗所视为愚者,天主则简拔之,以愧众哲;世俗所视为弱者,天主则简拔之,以胜强有力者;

28 世俗所认为卑卑不足道而视若无物者,天主则简拔之,以毁灭有名无实之徒;

29 庶几血肉之身,无敢自衒[2]自夸于天主之前。

30 尔等得优游于耶稣基督之中,天主之恩也;而耶稣基督实已成为吾人之智慧、正义、圣德与救赎矣。

31 经云:「夸耀者,夸耀天主也可」,此之谓欤。

 

 


 

第二章  俗智与真慧

 1 因此,囊者予在尔处讲述天主之妙证,亦未尝用高言奇智;

 2 予在尔中,惟欲直陈基督,即被钉于十字架上之基督而已,余则非予之所敢知也。

 3 然予在尔中,实自惭才短,中心恐惧,惴惴不安;

 4 盖予之谈吐及论道,非恃人智之巧言妙语,惟恃神力之明征,

 5 欲使尔等之所信,不本乎人世之智,而本乎天主之德能也。

 6 虽然,吾人所传之道,在完善之人视之,乃真智慧也;非斯世之智慧,亦非世上王公大人终归乌有者之智慧。

 7 吾人所传者,乃玄妙幽微之智慧,即天主在有世以前,留为吾人夸耀之智慧也。

 8 此天主之智慧,世之王公未知识也;苟其识之,亦不至将光荣之主钉于十字架矣。

 9 然经有之:「天主为孝爱者所豫备诸事,实有目所未睹,耳所未闻,人心之所意想不到者焉」。

10 惟吾人则知之,因天主恒以圣神启迪吾衷也。圣神洞彻万事,即天主之堂奥亦无所不窥。

11 盖知人之事者,莫若人之心;知天主之事者,亦莫若天主之圣神耳。

12 吾人所受者非世俗之精神,乃天主之圣神;故能领会天主所赐于吾人之一切也。

13 且吾人论述天主之事,不假人智之术语,而悉循圣神之默启,亦欲以心明心,以神会神而已。

14 若夫气质未化之人,则不能领悟圣神之众妙,且以为愚妄焉。是无他,圣神之妙理,必须具有超性之灵光,始能发其底蕴,固非气质未化之人所得而领悟也。

15 惟超性之人能评骘[3]万事,而人则莫测其高深。

16 夫谁能洞识天主之心,而参赞化育[4]乎?然而吾人则已具有基督之心矣。

 


 

第三章  抱一御万

 1 兄弟乎,前次予为尔等讲道时,未能以超性之人语之,盖尔等仍不脱本性,而于基督道中犹为婴孩。

 2 故予惟能哺之以乳,而不能遽进以干粮,以尔等当时犹未成熟耳。即就目今而论,尔等亦未有长进,

 3 盖依然未脱本性也。尔中一日有相妒相争之事,即一日未克进于超性之境,而脱尽世俗之习。

 4 甲云:「我乃保禄之人,」乙云:「我乃亚波罗之人,」此非世俗人之所为乎?

 5 夫亚波罗何人耶?保禄何人耶?不过天主之仆,衔主之命,各尽其能,以使尔等信奉真道者耳。

 6 我种植之,亚波罗从而灌溉之;而使其发荣滋长者,则天主也。

 7 种植者与灌溉者均不足贵也;所可贵者,惟赐其发荣滋长之天主耳。

 8 夫种植者与灌溉者原属一体,且亦必各得其工作之酬劳。

 9 吾侪乃天主所假之手,尔等则为天主之田园,天主之第宅也。

10 天主赐我以圣宠,得充大匠,而奠其基;惟在基上建筑其房屋者,固另有人在,但望其人善为建筑而已。

11 盖元基已奠,孰能舍而另植,元基惟一,基督耶稣是已。

12 人若在此基础之上有所建筑,则无论其为金也、银也、玉也、木也、茅草也、禾稿也,

13 要之,各人之工作终必昭然若揭,无可隐匿。在主之日,主将以炬火烛照各人之工程,且加以煅炼焉。

14 苟其所建筑于基上者依然无羔,则必获赏;

15 若其工作被火烧毁,则必受损,仅以身免,有若脱火而已。

16 尔岂不知尔乃天主之宫殿,天主圣神之所寓乎?

17 人而毁伤天主之宫殿,则天主必弃绝之;应知天主之宫殿至为圣洁,而尔实天主之宫殿也。

18 幸毋自欺!苟尔中有自矜其世俗之智巧者,吾愿其人弃其智巧而反于愚拙,是则真智巧矣。

19 盖世之所谓智巧,自天主视之,愚拙莫甚焉。经不云乎:「天主令智者自堕其巧计之中。」

20 又曰:「天主深知智者之千思万虑,皆属虚空。」

21 是故,切勿因人而夸也,应知万物皆备于尔矣。

22 保禄也、亚波罗也、基法也、宇宙也、生也、死也、现在也、将来也,一切之一切也,皆属于尔矣,

23 尔则属于基督,而基督属于天主。

 


 

第四章  天主之国在德不在言

 1 人当视吾辈为基督之臣仆,天主众妙之司库。

 2 夫世之所求于司库者,亦惟忠信而已矣。

 3 然尔等或世人之褒贬毁誉,于我犹如浮云,我亦不敢自评功罪。

 4 盖我虽内省不疚,亦不能因是而知免;知我罪我,惟有主耳。

 5 故望尔等在时机未熟之前,勿遽下评断;务须静候主之来临。届时,彼必烛幽扬隐,揭晓人心之思虑,而人人必得公允之褒奖矣。

 6 吾之所以不惜以自己及亚波罗为例,而为此谆谆告诫者,乃为兄弟之益也。务望尔等以吾侪为则,谨守经训,不可骄矜自慢,而抱出奴入主之态度。

 7 夫尔之优越,孰令致之?尔所有之一切,何一而非受之于主耶?既有所受,又安得自夸其所有,一若未之受耶?

 8 今尔等已餍足矣,尔等已富裕矣,骎骎[5]乎将舍吾侪而独立称王矣!然吾固愿尔等之真能为王,而使我辈亦得弹冠相庆[6],扬眉吐气也;

 9 盖天主已使我辈为其宗徒者,似成为最卑贱之人,一若拟死之囚,又似优伶演剧于世,以博人神之一笑者。

10 吾侪已为基督之故,而成斯世之狂徒矣;尔等则优游基督之中,而聪明自若也。吾侪弱而尔等强,尔等享荣而吾侪蒙辱。

11 吾侪至今犹忍饥耐渴,衣衫褴褛,被殴受挞,无家可归,

12 躬自操作,不遑宁处[7];被人诟谇[8],我则福之;被人凌虐,我则耐之;

13 被人毁谤,我则祷之。而吾侪至今犹为天下之所唾弃,众污之所归集也!

14 予之书此,非欲愧尔,乃欲规尔。予视尔如爱儿,有所见不忍不告也。

15 尔在同道中尽有千万之导师,第爱尔以父母之爱者,恐亦不可多得耳。夫以福音之道使尔等因基督而得神生者,非我也耶?

16 此予之所以恳尔以予为则也。

17 吾兹遣吾之爱儿,主之忠仆,蒂茂德适尔,以便为尔面授我因基督耶稣所取之途径;盖我在各处教会所教者,莫非同然也。

18 尔中有人,近颇言大而夸,一若我无再来尔处之可能也者。

19 然,主若许者,我最近必来就尔。其时我所欲知者,非夸者之言,乃欲一测其实际之品德;

20 盖天主之国,在德不在言也。然则尔果何择?欲予佩教方而来乎?抑怀慈爱与和气而来乎?

 

 

 


 

第五章  劝澈除旧习

 1 据报尔中竟有奸其继母者,如此淫乱,即在异邦人中,亦未之前闻。

 2 尔等尚骄矜自满,而不痛自惩创,毅然摈绝如此乱伦忤逆之子耶?

 3 吾身虽在远方,心则与尔等相俱;于此乱伦之人,予已判其罪矣。

 4 尔等奉耶稣基督名义召集会议,吾之神魂亦必参加斯会;

 5 吾人托吾主耶稣之权能,将此人交付于沙殚之手,以毁其肉身,庶几彼之灵魂,或可蒙救恩于主之大日。

 6 尔等实无夸耀之理由。岂不知些须之酵,能酦全饦[9]乎?

 7 尔须彻底澄清旧酵,俾尔得成新饦,一如尔因圣洗而成无酵之饼。盖吾人之免难羔羊基督之自献,即欲为吾人清除旧酵耳。

 8 故吾人勿可再以陈腐之酵过节,亦勿用暴戾毒狠之酵,惟当用清纯平实之无酵饼耳。

 9 我于前书中,曾诫尔勿与淫乱之人来往;

10 非指外界淫乱、悭吝、掠夺、迷信偶像之人也。吾岂欲尔脱离人世乎?

11 吾意乃谓苟有自名为吾道中人,而犹淫乱、悭吝、迷信、谩骂、狂饮、勒索、诛求[10]也,若此之人应羞与为伍,虽拒与同席可也。

12 夫外界之人何与于我[11]?我亦何所用其评骘?吾人所欲评骘者,非会中人乎?

13 若夫外界人之行为,自有天主为之评骘。惟尔中之为非作恶者,务望尔等痛绝之也。

 

 


 

第六章  基督肢体圣神宫殿

 1 兄弟间如有讼案,理当请圣徒决断;岂有径向不义者请求裁判者乎?

 2 尔岂不知圣徒必将审判世界乎?世界尚受尔审判,岂曰不能处理细事乎?

 3 应知吾人行将审判天神矣,而况于世俗之事乎?

 4 然则,尔如有世俗之事应须解决者,即付诸会中之最低能者为尔裁判,亦应绰绰乎有余裕也。

 5 我作此言,欲尔知耻耳。其实会中岂绝无聪明才智之人,能为兄弟排难解纷,

 6 而必欲对簿于外教人之前乎?

 7 又有进者,兄弟间有争讼之事,已属不是;孰若甘心抱屈,犯而不校[12]之为善乎?

 8 而尔等竟侮人、欺人且侵及兄弟,

 9 宁不知为不义者必不得承天主之国乎?幸毋自欺!凡行淫乱、拜偶像、犯奸恶、为娈童、亲男色、

10 作盗贼、贪污、沉缅、谤人、勒索之徒、未有能承受天主之国者也。

11 尔中以前亦有属此类者,今则已赖吾主耶稣基督之名,及天主圣神之恩,而洗涤夙秽且受圣而复义矣。

12「苟非犯罪,万事皆可为之」,然亦有缓急轻重之分。「苟非犯罪,万物皆可享之」,然亦不可令外物累吾之心,而使心为形役也。

13 食为腹,腹为食;惟腹与食皆非永久之物,转瞬天主即将使之朽污无遗矣。

至于吾人之身,岂为纵淫恣欲而存乎?身为主也,主为身也,如是而已。

14 天主已复活吾主之身;将来亦必凭其大德,复活吾人之身也。

15 岂不知尔等之身,乃基督之肢体乎?宁能将基督之肢体,一变而为娼妓之肢体乎?无此理也!

16 又岂不知与娼妓相结合者,则与娼妓成为一体;正加经之所云:「二人成为一体」乎?

17 惟与主相结合者,斯与主融为一神矣。

18 故兄弟务须自爱,于邪淫之事,避之惟恐不远。一切罪恶,施于身外,惟邪淫为亵渎自身。

19 岂不知天主已赐尔以圣神,而尔身即为圣神之宫殿乎?尔身非复尔之所有;

20 盖主曾出重价以赎之矣。故尔亟宜在尔身上光荣天主也。

 

 


 

第七章  论婚姻割礼及处世之道

 1 至于来书所提各节,吾意以为,如能恒抱独身,不接触任何女性,尚矣。

 2 惟为避免邪淫起见,则男娶女嫁,亦属无妨。

 3 为夫者当对其妻尽其应尽之义务,妻之于夫亦然。

 4 为妻者对其自身不能自由处置,处置之权属于乃夫;为夫者亦不能自由处置其自身,处置之权属于乃妻。双方不得彼此剥夺其权;

 5 如经双方同意,为专务祈祷,暂时分居,则亦无妨。惟事后仍宜同居,恐因节制过度,反授沙殚以邪诱之机耳。

 6 然吾作此论,乃系体谅人情,非命令也。

 7 依我心意,固愿人人能如我也。惟各人所秉赋于天主者,不能尽同;甲长于此,乙长于彼,固不可相提并论也。

 8 对于尚未结婚之人,及守寡之妇,我则曰以我为法可也。

 9 然彼等如不耐独身,则亦不妨婚嫁;与其欲火焚身,何如琴瑟和谐之为愈乎?

10 至于已有家室者,予有命焉,岂第予命,实主命也:妻不得离其夫,

11 即离,当守独身,或言归于好;夫亦不得离其妻。

12 至于其他,予自言焉,非主言也:如兄弟中有不信教埋之妻,而其妻愿意与之同居,则勿离之。

13 如姊妹中有不信教理之夫,而其夫愿意与之同居,亦莫与之离。

14 盖不信教理之夫,因其妻而沾圣泽;而不信教理之妻,亦因兄弟而沾圣泽焉。不然,尔等之子女将为不洁矣;然而若辈固圣洁也。

15 倘若不信教理之一造欲离,则听之可也。在此情形之下,信男信女实不受拘束。盖天主诏吾人,处世当以和平为本,

16 且安见为夫者之必能感化其妻,为妻者之必能感化其夫耶?

17 亦各守分安己,遵循天主之圣召而已。此予所嘱付诸教会者也。

18 兄弟蒙召时,已领割礼乎,则勿求恢复原状。蒙召时未领割礼,则终身勿割。

19 割无益也,不割亦无益也,惟遵行天主诫命为有益耳。

20 各人亦自安其蒙召时所处之分位而已。

21 尔蒙召时为奴乎,是亦何足为虑?然万一有自由机会,则亦不妨利用之。

22 盖为奴而蒙主之召,在主已为自由之人矣;自由之人而蒙召者,亦为基督之奴矣。

23 尔之见赎,代价重大,岂可甘作人世之奴?

24 总之,吾望兄弟各按其蒙召时之分位,对越天主云耳。

25 对于童贞者,吾未承主谕,惟吾既饱受主恩,自当忠实相告。

26 吾鉴于世难方殷,窃谓能保守独身,莫善焉。

27 尔有妻室之累,则勿求自由;无妻室之累,则不必急于娶妻。

28 虽然,男娶女嫁,究非罪孽;惟肉身上之苦痛,在所不免;吾欲免尔苦痛耳。

29 第有一语,不得不为兄弟告者,即人生在世,为日无多;故有妻当若无妻,

30 有忧当若无忧,有乐当若无乐,有财当若无财,

31 用世当若遗世;盖斯世之形形色色,皆如云烟过眼,瞬即杳矣。

32 总之,予欲尔无忧无虑也。无妻者能专心事主,惟求取悦于主;

33 有妻者则注意世故,兼欲取悦于妻,则分心矣。

34 无夫者及处女,亦能专心事主,惟求神形之圣洁;有夫者则注意世故,兼欲取悦于夫矣。

35 吾作是语,为尔之益,不欲纳尔于陷阱之中,乃欲导尔于康庄之路;庶得无阻无碍,从容事主耳。

36 倘有闺女,年已及笄,其父斟酌情形,若不速嫁,将贻其羞,则可权宜处置,俾成眷属,亦不为过。

37 若无必要,其父又如能坚定心意,按其力之所及,使其女得常为童贞,斯为美矣。

38 总之,嫁其女,善也;不嫁其女,则更善矣。

39 夫在,为妻者则受法律拘束;夫亡,则可自由再嫁,惟应依天主规律。

40 然依吾之见,若能守寡,则更为有福;窃思此亦天主圣神之意也。

 


 

第八章  论祭肉

 1 至论祭肉如何,吾人皆曰斯易知耳。然知能长傲,惟爱德则能立己立人也。

 2 人若自以为有知,是诚昧于求知之道;

 3 惟爱天主者,斯受知于天主矣。

 4 关于祭肉问题,吾人固知偶像皆属子虚乌有;亦知天主之外更无真神。

 5 世之所谓「天神」、「地祇」亦已多矣;

 6 而在吾人,则惟有一「神」,即万物所自,吾人所归之圣父是已;惟有一主,即万物所藉以生,吾人所藉以归之耶稣基督是已。

 7 然非人人具此真知灼见;颇有数辈,至今尚以偶像有灵潜存于意识中,若知所食者为祭余之物,则其脆弱之良心为所浼[13]矣。

 8 夫食物之事,亦焉能令吾人见悦于天主乎?盖不食不为损,食亦不为益也。

 9 惟尔其慎之,莫使尔之自由,成为弱者踬蹶[14]之由。

10 人若见尔有知者宴于偶像庙中,则无知者亦将背其良心而食祭余之物矣。

11 是则尔之有知,适足陷稚弱兄弟于沦亡;而基督固为之舍生矣。

12 然则得罪于兄弟,伤害其脆弱之良心,直获罪于基督耳。

13 是故食物若为吾兄弟踬蹶之缘,吾宁永不食肉,而不敢为兄弟之厉阶[15]也。

 

 

 


 

第九章  广扬圣道因人而施

 1 予非自由之人乎?予非宗徒乎?予岂未见吾主耶稣基督乎?尔曹之依主也,又非予之功绩乎?

 2 即于他人为非宗徒,于尔曹予固宗徒也。盖尔曹之归主,即吾为宗徒之左证,

 3 亦即吾所持以答人之质问者也。

 4 然则吾辈岂无权受人供养,以饮以食乎?

 5 又岂无权携一奉主之妇人出门传道,一如其他宗徒,与主之诸弟,以及基法之所为耶?

 6 抑吾与巴拿巴必须躬自操作,自食其力耶?

 7 世焉有当兵而自备其饷者乎?又焉有经营果园,而不食其果?饲养牛羊,而不饮其乳者乎?

 8 夫吾作斯言,岂徒循乎人情而已哉?即律法亦何尝不有此明定乎?

 9 摩西律中明载:「碾谷之牛,勿笼其口」。天主之意,岂在牛乎?

10 其作是语也,非为吾人之故乎?固为吾人之故也。欲使耕耘者,怀收获之望而耕耘;劳作者,怀共享之望而劳作也。

11 然则吾侪既为尔播植精神上之种子,即从尔收获物质上之供养,岂为过乎?

12 他人尚且对尔享此权利,况吾侪乎?然吾侪向未行使此权,而甘受困乏者,盖不欲在基督福音道上,置任何之障碍也。

13 尔岂不知「在殿靠殿,在坛食坛」乎?

14 今主之所以明定传福音者,得资福音以生,亦同一理耳。

15 顾我本人迄未利用此制;吾之书此,亦非欲为己有所主张。何则?我宁死,不愿人毁我之荣也。

16 盖我引以为荣者,不在宣传福音;盖宣传福音,在吾为义不容辞之事,实有所受命耳。若中途而废,则吾其休矣!

17 若予之传道为出于自动,则受酬宜也,今既有所受命,则在予为一受托之义务而已。

18 然则吾果无报酬乎?曰:正惟吾传福音而不受酬,而不享受权利,酬在其中矣。

19 夫吾乃自由之人,众人不得而奴焉;顾甘自为众人之奴者何也?亦欲感化众人,使最大多数弃邪归正而已矣。

20 故于犹太人,吾亦俨然以犹太人自居,所以感化犹太人也。于法内之人,吾亦俨然以法内之人自居,所以感化法内之人也;实则其法无与于我耳。

21 于法外之人,吾亦俨然以法外之人自居,所以感化法外之人也;实则就天主及基督之妙法言之,吾亦法内之人耳。

22 于弱者,吾亦欣然以弱者自居,所以感化弱者也。盖我甘为一切人之一切,所以拯救一切人也。

23 吾之所为,莫非为福音之故;惟如此,始克共承福音所许之惠耳。

24 兄弟独不见夫兢赛之事乎?趋者固众,而夺得锦标者一人而已。故望尔等努力趋前,以求夺得锦标也。

25 今夫赛拳角力之人,靡不聚精会神,勉强克制。彼所求者,乃一易敝之冠耳;况在吾人追求不朽之冠乎?

26 故予之竞走,非无目的,予之挥拳,非无对象,

27 予且痛鞭吾身,使之驯伏,盖恐传道于人而己遭摈弃也。

 


 

第十章  饮食举止皆足光荣天主

 1 且吾不欲兄弟之昧于史训也。昔吾列祖悉皆托庇祥云,行经沧海;

 2 祥云沧海,即若辈共归摩西之洗礼也。

 3 且若辈亦共食同一神粮,

 4 共饮同一神水,盖灵盘常与之偕,若辈得随时就饮焉。灵盘者何,基督是已。

 5 惟当时多数之人,不为天主所悦,卒致横尸遍野。

 6 此事足为吾人炯戒;庶几吾人毋敢贪恋卑污,如若辈之所为也;

 7 毋敢崇拜偶像,如若辈中所为者。经云:「民众坐而饮食,起而荒嬉,」此之谓也。

 8 吾人慎毋犯淫,如若辈中所为者,以致一日之内,二万三千人同归于尽。

 9 亦毋试主,如若辈中所为者,以致丧命于虺蛇[16]也。

10 亦毋心怨口讟[17],如若辈中所为者,而被歼于剿讨者之手也。

11 凡若辈之种种遭遇,皆足为鉴,载之经籍,所以警我季世[18]之人也。

12 故尔中自以为卓尔有立者,尤宜小心谨慎,时虞陨越[19]耳。

13 尔等所遭遇之试探,固无一而非人性所能忍受者也。且天主至诚无妄,决不容尔受不能忍受之试探;苟有试探,亦必为尔预留出路,使尔必能忍受也。

14 是故,望我亲爱之兄弟,对于拜像之事,切莫染指。

15 明人不必细说,尔等当自审之。

16 夫吾人所圣之宝爵,非吾人共饮之基督圣血乎?吾人所分之饼,又非吾人共领之基督圣体乎?

17 是知吾人虽众,既共享一饼,则同属一饼,而合为一体矣。

18 曷一观义塞同族人之所为乎?若辈共食祭物者,非即同一祭坛之人乎?

19 然则何如?岂谓祭肉足以浼我乎?抑吾目中尚有偶像其物乎?非也!

20 然外教人所祭献之物,乃献于魔鬼,而非献于天主也。吾固不愿尔等之与魔鬼有所共享也。

21 尔等既饮主之爵,岂可又饮魔鬼之爵?既与主共席,能复与魔鬼共席乎?

22 吾人岂欲激主之怒乎?抑吾人较主为强乎?

23 凡依法之事,未必有益于己,依法之事,未必有益于人也。

24 吾人不可一意孤行,亦须为他人设想也。

25 凡购于市上者,食之;为良心平安计,勿问原委。

26 《圣咏》不云乎?「大地及所载,莫非主之物」。

27 凡有不信者邀尔,尔如应邀,食其所陈之物,则为良心平安计,勿问原委。

28 若有人告曰:「此为祭余之物」,则虽为其人之故,亦不可遽食;是亦为良心平安计耳。

29 此所谓良心平安,非指尔之良心,乃指彼之良心。宁能以吾之自由,供他人之腹诽[20]乎?

30 我既每饭不忘主恩,奈何以谢恩之由,转成他人訾议[21]之因!

31 是故饮食举止,皆须以天主之光荣为前提。

32 无论对犹太人、或希腊人、或圣教同人,皆须小心谨慎,莫为厉阶[22]。吾本人之所以和光同尘[23],舍己从人者,亦欲感化众人,诱其归主而已矣。

 

 


 

第十一章  论圣体圣血

 1 尔等曷亦法予,如予之法基督乎!

 2 尔等事事以予为怀,且能遵守予之教训,诚可嘉也;

 3 第尔等当知基督为世人之干纲[24],男为女之干纲,而天主为基督之干纲也。

 4 男子祈祷宣道而蒙首,则其首蒙羞辱。

 5 女子祈祷宣道而不蒙首,其首亦蒙羞辱,是则无宁雉发乎!

 6 雉发既为女子之羞辱,则其蒙首也宜矣。

 7 男子为天主之像与荣,故不宜蒙首;若夫女子,第显男子之荣耳。

 8 盖男子非渊源于女子,乃女子出于男子也。

 9 男子之受造,非为女子,而女为男造也。

10 因此女子头上宜有服从之表识;天神临尔,可不慎乎?

11 虽然,在主怀中,男不可离女而独立,女亦不可离男而独立;

12 二者乃相须而成者也。女自男出,固矣;然男亦藉女而生也。究其原,则万物皆渊源于天主耳。

13 顾尔等衡情酌理,以为女子不蒙首而祈祷天主,果宜乎否耶?

14 即自然现象,亦予尔以暗示焉。男子而蓄长发,耻也;

15 女子之有长发,女子之荣也;长发者,乃女子天赋之帕耳。

16 若有持异议者,吾将应之曰:吾人无此习惯,天主教会中亦无此习惯也。

17 尔中尚有一事,予实未敢恭维。以尔等聚会,非惟无益,且有损焉。

18 闻尔等聚会时,彼此之间,分别党派,议论纷纭。我亦略信此言;

19 盖分派立异之事,在所不免;伪者既起,则真者弥着矣。

20 窃谓尔等集会,其意不在圣餐也。

21 盖每人各先食其自备之餐;于是不获一饱者有之,而纵饮无度者亦有之。

22 呜呼!尔岂无私宅为尔饮食之所乎?抑尔藐视天主圣堂,而欲以饮食炫耀穷人之耳目乎?然则,吾将何言?谓吾与尔[25]乎?吾弗与也。

23 夫吾所授于尔者,乃吾所受于主也。主耶稣于被逮之夕,取饼,

24 祝而分之,曰:

此乃吾体,为尔等所舍者;

尔等当行此礼,以志永怀。

25 食后取爵亦然,曰:

此爵乃吾血所立之新约,

尔等每饮,当行此礼,以志永怀。

26 是故,尔每食此饼,每饮此爵,即系纪念主之弥留[26],以待其重临。

27 故凡轻率冒味,妄食圣饼,妄领圣爵者,则亵渎圣体与圣血矣。

28 务必正心诚意,深自反省,然后可食斯饼,而领斯爵。

29 若冒昧食之,冒昧饮之,而不思此即主之圣体者,是以饮食而自取罪戾也。

30 尔中弱者、病者既多,死者亦复不少,坐是[27]故耳。

31 吾人当初若能善自检点,则亦何至如此受罪?

32 然今之受罪,即主之所以锻炼吾人,以免与世同科[28]耳。

33 兄弟乎,聚食时宜彼此相待;

34 饥则可食于家,庶几免乎因聚会而获咎也。余事俟吾亲来部署。

 

 

 


 

第十二章  众流同源百体一身

 1 关于圣神之灵赋,吾亦不欲兄弟之懵然[29]无知也。

 2 尔当犹忆昔为外教人时,如何溺于习俗,惑于无灵之偶像。

 3 兹吾欲尔澈悟者,凡感于天主之神,而谓耶稣可诅者,末之有也;未感圣神,而称耶稣为主者,亦未之有也。

 4 故灵赋虽万有不齐,而圣神则一;

 5 所司之事虽殊,而所事之主则同;

 6 功效虽变化无穷,而所以致之者,则为推动万有之唯一天主也。

 7 且圣神所授予各人之启牖[30],莫非为众人之益耳。

 8 或感圣神而受妙谛,或感同一圣神而受智辩,

 9 或受笃信,或受疗疾之能,

10 或行灵迹,或作预言,或识别神之真伪,或操方言,或译方言;

11 凡此皆同一圣神之妙工,随意所悦,以施于人。

12 夫人之一身,具有四肢百体;肢体虽多,不外一身。基督亦然;

13 故无论犹太人也、希腊人也、主也、奴也,皆洗于一神,融为一体,且共汲同一之活泉焉。

14 盖身固非单独肢体所成,乃多数肢体所成也。足曰:

15「吾既非手,故不属身,」其果不属身耶?

16 耳曰:「吾既非目,故不属身,」其果不属身耶?

17 若全身皆目,将何以为听乎?全身皆耳,将何以为嗅乎?

18 今天主匠心独运,置百体于一身,岂无意乎?

19 如百体皆属一官,则不成其为身矣。

20 然揆诸实际,肢体虽多,其身惟一。

21 因此,目不得谓手曰:「尔于我何有?」首亦不得谓足曰:「我无需于尔也。」

22 大抵身之百体中,尤以其较柔者为切要,

23 人视为体之贱者,则愈益贵之;俗者,则愈益饰之使雅。

24 盖雅者无庸饰也,此实天主调和全身,以有余补不足;

25 庶几一身之中,不生嫌隙,四肢百体咸能休戚相关,互相爱护耳。

26 一体痛,百体同苦;一体荣,百体同乐。

27 今吾人全体,乃基督之身也;各别言之,则皆此身之肢体也。

28 天主在教会内所建立者,一为宗徒、二为先知、三为教师、次则圣迹异能、医道、赈济、管理及各种方言;

29 岂能皆为宗徒,皆为先知、皆为教师、皆施圣迹、

30 皆行医道、皆操方言、皆作翻译者哉?

31 尔等自应志为较大之灵赋;惟吾欲示尔以尽善尽美之道焉。

 


 

第十三章  论爱德

 1 使我无爱德,而徒能操万国之音,作天神之语,则犹鸣锣击钹而已矣。

 2 使我无爱德,而具先知之灵赋,心通一切玄妙,一切知识,甚至有移山之信,则亦浮华无实耳。

 3 使我无爱德,虽罄输所有,以济贫寒,甚至舍身以投诸火,亦何益之有?

 4 夫爱之为德,宽裕含忍,恺悌[31]慈祥,不忮不求[32],不矜不伐[33]

 5 明廉知耻,尚义敦礼,于利不贪,见忤不怒,不念恶,

 6 不逆诈[34],不乐人之非,惟乐人之是;

 7 无所不容,无所不信,无所不望,无所不忍。

 8 预言有时而息,方言有时而废,智识有时而穷;而爱德则永久不匮也。

 9 盖吾人之所知,偏而不全;所预言者,亦偏而不全;

10 全者至,则偏者废矣。

11 吾人当幼年之时,凡所言、所知、所思,无一而非幼稚也。及其成人,则稚气脱矣。

12 吾人现时所见,犹如鉴中观物,仅能得其彷佛;彼时则面面相对,更无隔阂矣。现时所知,偏而不全;彼时则洞悉无遗,有如天主之洞悉吾人者矣。

13 现所存者,惟信、望、爱三德;三德之中,爱为大。

 

 


 

第十四章  各种灵赋皆为立己立人

 1 尔等当追求爱德,亦当志于灵赋;而灵赋之中,预言尚矣。

 2 何则?操方言者,非与众人语,乃与天主语也。心中虽言妙谛,而他人则莫名其妙也。

 3 惟作先知之言,则所以觉众;立人达人,劝人慰人,于是乎赖。

 4 作方言者,立己;而作预言者,立众。

 5 吾固愿尔等皆能操方言,顾吾尤望尔等能作预言。盖操方言者,苟非自译以裨会众,则不若预言之为愈也。

 6 譬如吾来兄弟处,尽操方言,则于尔何益?必也授尔以启示,传尔以知识,觉尔以预言,警尔以教训,斯有益矣。

 7 今夫箫与琴者,无生之物也;其声律犹须厘然[35]而不相混,不然将无以成音调。

 8 再如吹角,若发音含混不明,其谁复鼓舞精神,从事战斗耶?

 9 因此,尔操方言,亦必须加以阐明;不然,将何以使人晓然于尔之所言,是何异与西风作对话乎?

10 世间容有如许方言,且各有其义,

11 然吾若不识其所言之意义,则我之于彼如异邦,彼之于我如陌路耳。

12 是故尔既有志于灵赋,则须以建立圣会为宗旨。

13 操方言者,务须祈求翻译之术,俾知如何译述。

14 盖吾若以方言祈祷,则吾之心魂诚祷矣,而吾之理智则未受其益也。

15 然则,何如斯可?吾固欲以心魂颂祷,亦欲以理智颂祷也。吾固欲以心魂歌咏,亦欲以理智歌咏也。

16 不然,尔若仅用心魂祝颂,则在无术者将莫明尔之所云,又何以应尔之称谢而曰「心焉祝之」乎?

17 尔之谢恩,固善矣,顾彼则未受惠也。

18 感荷天主大德,吾所操方言,多于尔众。

19 然在集会时,吾无宁用理智说述五句教人之语,而不愿用方言说千万语也。

20 兄弟,吾人对邪恶之事,宜若童蒙,一无所知;惟对于理智,则莫为童蒙,当作老成练达之人。

21 经载主言云:

「吾将用异舌、异唇警告斯民;

虽然,其亦不我听矣。」

22 可知方言之为用,非所以警信者,乃所以警不信者;而预言非所以晓谕不信者,乃所以晓谕信者也。

23 倘若全会同人于聚集时,相约共操方言;其时适有无术或不信之人,亦来到会,不将谓尔等作梦呓耶?

24 若同人共作预言,即来一不信或无术之人,亦将为尔众所感化,为尔众所诘究,

25 自觉心中隐念,昭然若揭,则必俯伏而顶礼天主,且自承天主之实与尔偕矣。

26 然则,兄弟究应如何?尔等聚会时,各有贡献,或以圣咏,或以教理,或以启示,或以方言,或以翻译;总之,亦在己立立人,已达达人而已矣。

27 如有作方言者,以二人为限,多则三人,按次发言,且须有舌人为之翻译。

28 若无舌人,则在会中应守缄默,径向自己及天主陈述可也。

29 作预言者,亦以二、三人为限,其余皆应静听,以辩其真伪。

30 设座中有人获一启示,则先发言者,即应停止发言。

31 如此则井井有序,各人皆得预言,使同人均获教益,咸蒙鼓励。

32 盖先知之识,虽属圣神所赋,而言、默[36]则出己耳。

33 应知天主非紊乱之主,乃和平之主也。

34 妇人在会中宜谨守缄默,不许发言,此乃诸圣教会之通则也。法有明诫,妇人固应顺服男子也。

35 若欲有所学,可归问其夫。妇人而在会中发言,实可羞也。

36 夫天主之道,岂自尔中发源乎?抑仅传至尔处乎?

37 倘有人自以为先知,或富于灵赋,则应知吾兹所书者,乃为主之命令也。

38 若并此而不知,则吾亦不之知矣。

39 总之,望兄弟志于预言同时,亦勿禁方言;

40 惟一切务求井然有序,无失体统耳。

 


 

第十五章  论复活

 1 吾兹欲为尔重述福音之道;此福音即吾向者所授。尔向者所受,至今犹赖以立焉。

 2 尔能恪守福音,如吾所传,则蒙救也必矣。若是而不蒙救者,其惟所信者妄欤?

 3 顾吾所授于尔者,固有所受也。基督确为吾人之罪而死,一如古经之所预言也;

 4 死而乃瘗,第三日自死者中复活,亦一如古经之所预言也。

 5 复活后见于基法,又见于十二徒,

 6 后五百兄弟同时见之,此中多数至今尚存,少数已死。

 7 继又见于雅各布布伯及诸宗徒;

 8 最后乃见于生不及时之予。

 9 予在宗徒中,为后生小子,实不堪称为宗徒;以予曾窘辱圣教会故。

10 吾之得有今日,皆赖天主之宠佑;惟予黾勉[37]劳苦,视[38]他人有过无不及,则未辜负天主之宠佑也。虽然,是亦天主宠佑而已,初非[39]予之功也。

11 要之,无论在吾,或在其他宗徒,吾人所传者同,尔等所传者同也。

12 既传基督自死者中复活矣,则尔中何尚有人主张死者无复活乎?

13 若死者无复活,则基督亦未复活也;

14 基督未复活,则吾辈之所传,尔等之所信,悉属无稽之谈矣。

15 不宁惟是,吾人将为天主之伪证矣。盖死者苟无复活,则天主实未复活基督,而吾人强为之证,曰:天主已复活之矣,是非伪证而何?

16 苟死者无复活,则基督亦未复活,

17 基督未复活,则尔所信,实为徒然,尔至今且仍在罪中,

18 而彼安寝于基督怀中者,悉已沦亡矣。

19 苟吾人所望于基督者,仅及斯世,则斯世之最可怜者,应无吾人若矣。

20 然按诸事实,基督固已自死者中复活,而为众寝者先荐之果[40]矣。

21 盖死亡之来,由一人也;复活之兴,亦由一人。

22 众因亚当而死,亦因基督而生。

23 惟此中亦各按其序:基督实为先荐之果,而信奉基督者之复活,则有待乎基督之重临;

24 厥后乃为末期,其时基督既已毁灭一切统治威权,乃还其国政于天主圣父。

25 盖基督之乘权也,以俟天主之伏众敌于其足下也。

26 最后劲敌,实为死亡,终亦被灭;

27 此亦天主制伏万物于基督足下之真义也。虽谓万物皆受其制,然制之者,固未始受其制也。

28 是故,万物既经制伏,圣子亦必受制于制万有于其下者,务使天主庇覆万有,统于一尊而后已。

29 不然,为亡者领洗,亦胡为乎?死者果无复活,则人之为其领洗也,亦何为乎?

30 且吾侪之临危蹈难,不遑宁息[41],所为何事乎?

31 兄弟乎,尔等非我在耶稣基督身上之光荣乎?吾敢凭斯光荣而誓曰:我实无日不处死地。

32 曩在伊弗所,予曾与猛兽格斗矣;若依人之常情而论,我亦何乐而为此?若死者无复活,则

「人生有酒须当醉,

明日死来万事休;」

如是而已矣!

33 兄弟幸毋自欺,结交匪人,必致败德。

34 当朝干夕惕[42],孳孳为善,痛绝一切罪行。尔中颇有不识天主者焉!我之言此,尔等倘亦知耻乎?

35 或将曰:「死者果如何复活乎?将受何种之体以兴乎?」

36 是亦愚人也已!夫尔所播之种,必先死而后萌发。

37 故尔所播者,非将来之体,乃介然一谷耳。或为麦种,或为其他百谷之种,

38 而天主则随其圣意,赋之以体,且各依其种而授体焉。

39 盖肉体固非祇一种;人之体,非兽之体;兽之体,非禽之体;禽之体,非鱼之体。

40 且有天体者,有地体者;天体之荣,异于地体之荣;

41 日之荣异于月,月之荣异于星,一星之荣异于他星。

42 死者之复活亦然。所播者必朽,而所发者不朽;

43 所播者辱,而所发者荣;所播者弱,而所发者强;

44 所播者形体,而所发者灵体也。夫既有形体,则亦宜有灵体矣。

45 按经所载,始祖亚当赋有血气之生命;而后来之亚当,则为赋予生命之神灵也。

46 虽然,具灵体者不在具形体者之先,乃在其后者也。

47 先者本乎地而属地,后者本乎天而归天;

48 一人属地,则众人属地;一人属天,则众人属天;

49 吾人既为属地者形体之肖像,亦当克肖在天者之神灵也。

50 我告兄弟,血肉不能承天主国,朽者不能承不朽也。

51 我且示尔以神圣之秘密:吾人不必尽死,惟必须尽化[43]

52 其时乃当最后号角之鸣,瞬息之间耳。盖号角一鸣,则死者复活,不能复朽,而吾众尽化矣。

53 盖朽者必须化为不朽,而有死者必须化为无死也。

54 一旦有死者能化为无死,则经中所云:「死亡已被吞灭于凯旋中」者,乃见应验矣。

55「呜呼死亡!尔之胜利安在?尔之毒螫又安在哉?」

56 死亡之毒螫,罪孽也;而罪孽之威权,律法也。

57 感荷天主洪恩,吾人已藉吾主耶稣基督,而获最后胜利矣。

58 故望我亲爱之兄弟确乎不拔,屹然不动,恒在主之工作中发荣滋长,蔚为大观;固知尔在主中所有艰辛困苦,不为徒劳耳。

 


第十六章  一切行为皆以爱德为本

 1 为圣徒捐赀之事,予曩所训示加拉太诸教会者,尔亦当遵例行之。

 2 每周首日,尔等每人各按其经济能力提出若干,各自贮之;务使予来时,不复有临时劝募之必要。

 3 予一抵尔处,即拟备函派人,将尔之嘉惠送至耶路撒冷。至于人选,请尔定之;

 4 若须予亲往,彼等伴我同行可也。

 5 予目前须赴马其顿一行,此行既毕,当赴尔处。

 6 应可与尔小叙,或能在尔中过冬,再行辞别他往。

 7 盖予就尔时,雅不欲来去匆匆,希望能在尔中稍作勾留,主其能偿我区区之愿乎?

 8 惟在复活节前,拟暂留伊法所,

 9 因此间门户洞开,颇有发展工作之余地;第反对分子,亦不在少数耳。

10 蒂茂德如抵尔处,务望殷勤款接,勿使其有所顾忌。彼之为主服务亦犹予也,

11 任何人毋得轻视。又望恭送其行,使其平安来此;盖予极盼其与诸兄弟同来也。

12 至于亚波罗同志,吾曾竭力劝驾,欲其偕同诸兄弟访尔,然彼一时无此意念,待有机缘,当亦可能一来也。

13 务望恒自儆醒,坚信不拔,庄敬日强,刚毅不屈,庶几不愧为大丈夫。

14 尔等一切行为,当以爱德为本。

15 斯德法一家,乃亚该亚之首先奉教者,专心为圣教服务,此兄弟之所知也。

16 望尔等对于此等之人,及诸同劳者,亦能尽力效劳。

17 斯德法、福都纳、亚该谷三人抵此,令予喜甚。若辈之所为,实能补尔等之不足;

18 慰浣[44]吾心,亦慰浣尔心也;若是者,可不敬乎?

19 亚细亚诸教会问候尔等。亚吉拉及波立西拉,会同彼等家中之同人,皆因主恳切问候尔等。

20 众兄弟皆祝尔康乐。彼此当以圣洁之吻礼互祝平安。

21 我保禄亲笔祝尔平安。

22 若有不爱主耶稣基督者,当被阿拿提玛!(译言「服咒诅」)

玛兰阿他!(译言「主即临矣」)。

23 愿主耶稣基督之圣宠,与尔等同在。

24 吾在基督耶稣怀中笃爱尔等!

 

 



[1] 踬(ㄓˋ)石,绊脚石。

[2] 衒,ㄒㄩㄢˋ,夸耀。

[3] 评骘(ㄓˋ),评定。

[4] 参赞化育,为化育万有的天主参预谋划。

[5] 骎骎(ㄑㄧㄣ),形容日趋于强大。

[6] 弹冠相庆,同获提升而共同庆贺。

[7] 不遑宁处,无暇过宁静的生活。

[8] 诟谇,ㄍㄡˋㄙㄨㄟˋ,责骂。

[9] 能酦(ㄈㄚ)全饦(ㄊㄨㄛ),使整个面团发酵。

[10] 诛求,不停的需求、勒索。

[11] 何与于我,于我何干。

[12] 犯而不校,别人触犯了自己,也不计较。

[13] 浼,ㄇㄟˇ,玷污。

[14] 踬(ㄓˋ)蹶,绊倒跌跤。

[15] 厉阶,致祸的阶梯。

[16] 虺(ㄏㄨㄟˇ)蛇,毒蛇。

[17] 讟,ㄉㄨˊ,毁谤。

[18] 季世,末世。

[19] 时虞陨越,经常忧思失职。

[20] 腹诽,口不言而心非议之。

[21] 訾(ㄗˇ)议,指责、批评。

[22] 厉阶,致祸之阶梯。

[23] 和光同尘,锋芒内敛而与世无争。

[24] 干纲,上天的法则、夫权。

[25] 与尔,赞成、同意你们。

[26] 弥留,将死之际。

[27] 坐是,正是因为此。

[28] 同科,同罪。

[29] 懵(ㄇㄥˊ)然,胡涂无知。

[30] 启牖(ㄧㄡˇ),开窗、启发、启示。

[31] 恺悌,ㄎㄞˇ ㄊㄧˋ,和乐平易。

[32] 不忮(ㄓˋ)不求,不嫉妒、不贪得。

[33] 不矜不伐,不因名高功大而骄傲。

[34] 逆诈,随便怀疑他人。

[35] 厘然,清析分明。

[36] 言、默,或是说或者保持静默。

[37] 黾(ㄇㄧㄣˇ)勉,奋勉。

[38] 视,较之。

[39] 初非,全都不是。

[40] 先荐之果,先献之果、初熟之果。

[41] 不遑宁息,没有片刻的休息。

[42] 朝干(ㄑㄧㄢˊ)夕惕,早晚都勤奋谨慎。

[43] 化,变化。

[44] 慰浣,安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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