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题 论天主的无限性
一分为四节
讨论了天主的完美性之后,现在应该讨论天主的无限或无限性(infinitas),和天主临在于万物内(第八题);因为我们把处处都在和存在于万物之中归于天主,还是基于祂是无边无界的和无限的。
关于第一点,可以提出四个问题:
一、天主是不是无限的。
二、天主之外,是否有物依其本质是无限的。
三、在宏大方面是否能有无限之物(或是否能有无限大之物)。
四、万物中是否能有众多方面的无限(或无限多)。
第一节 天主是不是无限的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天主似乎不是无限的。因为:
凡是无限的都是不完美的或未圆满完成的;因为含有部分和质料的性质,如《物理学》卷三第六章所说的。可是,天主却是最完美的。所以,天主不是无限的。
此外,依哲学家在《物理学》卷一第二章之意见,有限和无限都是适用于量的。而在天主内却没有量,因为天主不是形体,如在前面第三题第一节已经证明过的。所以,无限与天主并不相合。
此外,一个在这里而就不在别处者,依地方来说是有限的或受限制的;因此,一个是这一物而就不是另一物者,依本质来说是有限的。可是,天主是这一物而不是另一物,因为天主既不是石头,也不是木头。所以,依本质来说,天主不是无限的。
反之 大马士革的若望却说,天主是无限的、永恒的,和无边无界的(《论正统信仰》卷一第四章)。
正解 我解答如下:如《物理学》卷三第四章所说,古代哲学家均以为第一原理或根源(principium)是无限的,而且这颇有道理,因为他们观察到万物无限制地由第一根源涌出。可是,因为有些人误解了第一根源的性质,所以也就误解了他的无限性。因为这些人认为第一根源是质料或物质,因此他们将质料或物质的无限性归于第一根源,而主张说有一个无限的形体或形体物是万物的第一根源。
所以,必须考虑到,一物之被称为是无限的,就是因为它不是有限的或不受限制的。但是各依某种方式,质料受形式的限制,形式受质料的限制。质料之受形式的限制,因为质料在接受形式之前,对于很多形式都是处于潜能的状态,但接受了一个形式之后,就被限定于此一形式。至于形式之受质料的限制,是因为形式以本身来说,是很多东西所能共有的;可是,一旦为质料所接受,便因此而成为这一固定或个别之物的形式。质料因自己受其限制的形式而获得完美或成全;所以,归属于质料的无限或无限制是有不完美者的性质,因那是等于没有形式的质料。形式却不因质料而获得完美或成全,形式的范围反而受质料的缩减;因此,没有受到质料限定的形式方面的无限,是有完美者的性质。
万物之最普遍和彻底的形式根源,就是有或存在本身,前面第三题第一节已证明过了。由于天主的有或存在,不是为某种所接受(并为其所限定)的有或存在,而是祂自己就是自己的自立的有或存在,如第三题第四节已证明过的;所以,很明显地,天主是无限的,及完美的。
释疑
借此已可知质疑1.的答案。
量的限定就好像是量的形式,这由形状来自量的限定,并为量的形式,就可以看得出来。是以,属于量的无限,是来自质料方面的无限;而这种无限却不能归于天主,上面正解已经说过了。
天主的有或存在,是本然自立的有或存在,不是为某物所接受的有或存在,称之为无限的,是藉以区别天主与其他一切物,并使其他物与天主隔离;就如,如果白色是自立存在的话,那么白色就不同于其他一切存在于主体或物内的白色了。
第二节 天主之外是否另有别物能因其本质而是无限的
有关第二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天主之外,似乎另有别物能因其本质而是无限的。因为:
一物的能力是与它的本质成正比的。如果天主的本质是无限的,那么祂的能力也应该是无限的。所以,天主能产生无限的效果,因为能力的量或大小是由效果来认知的。
此外,凡是有无限能力的,就有无限的本质。而受造的智力或理智是有无限能力的;因为理智觉察或认知普遍者,而普遍者可以扩及无限的特殊者或个别者。所以,一切受造的理智实体或自立体,都是无限的。
此外,第一质料不是天主,第三题第八节已经证明过了。而第一质料是无限的。所以,天主之外,另有别物能是无限的。
反之 如《物理学》卷三第四章所说,无限者不可能来自任何根源。可是,天主之外的一切,都是来自天主,有如是来自第一根源。所以,天主之外,没有任何物能是无限的。
正解 我解答如下:天主之外,一物可能相对地(或就某方面而言)是无限的,但不可能绝对地(或就全面或整体而言)是无限的。因为,如果我们所谈的是属于质料方面的无限,很明显的,凡是在现实中存在者都有形式,如此则他的质料就受到了形式的限制。可是,由质料存在于一个实体或自立体形式下来看,质料仍然对许多依附体的形式有潜能,所以本来是绝对地有限的,却可能是相对地无限的;就如一块木头,依木头的形式本来是有限的,可是因为这块木头有潜能成为无限或无数种不同的形状,也是相对地无限的。
如果我们所谈的是属于形式方面的无限,很明显的,凡是其形式存在于质料中者,绝对地(或就其整体而言)他们都是有限的,绝无可能是无限的。如果有些受造的形式没有被质料所承受,而是本然自立存在的,就像有人关于天使曾这样主张(参看第五十题第二节),那么这种形式应是相对地无限的,因为这些形式未因质料而受到限制,亦未受到缩减。可是,由于这种自立存在的受造形式,是有或接受其存在,而不是自己的存在,所以他的存在必然是被接受和紧缩到某一固定本性或性体。因此,这种形式不可能是绝对地无限的。
释疑
一物的本质就是他的存在,这相反被形成物或受造物之理或性质,因为自立的存在不是受造的存在。所以,受造物是绝对地无限的,这相反受造物之理或性质。所以,就如天主虽然有无限的能力,却也不能造一个不是受造的东西(因为二者(造与不是受造)本身含有矛盾);同样,天主也不能造一个绝对地无限的东西。
理智的能力范围或多或少扩及到无限,这是因为理智不是(被限制于)质料中的形式;它或者是完全(与质料)分离的,如天使之自立实体,或者至少是与身体结合在一起的灵魂的理智能力,但不是身体器官的行动或现实。
第一质料不是因自己之能力而存在于各种物中,因为它不是现实的,只是潜能而已;所以,与其说它是受造的,不如说它是(与他物)共同受造的。可是,即使以潜能来说,第一质料也不是绝对地无限的,而只是相对地无限的,因为它的潜能仅仅扩及自然(或有形世界中的)形式而已。
第三节 在宏大方面是否能有现实的或实际的无限之物
有关第三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在宏大方面,似乎能有现实的或实际的无限之物(或似乎能有实际无限大之物)。因为:
在数学中不会有虚假,因为如《物理学》卷二第二章所说:「抽象思想中没有虚伪不实。」而数学却使用大小或长短方面的无限,因为几何学在其证明中说「假如这样的线是无限长的」。所以,有无限大之物,并不是不可能的。
此外,凡是不相反一物之理或本质的,就可能与该物相合。可是,「无限」并不相反「大」的本质或理,而有限与无限反而似乎同是量或大小的特性。所以,有无限的大量,并不是不可能的。
此外,「大」(物之量度)可以被分至无限,因为如《物理学》卷三第一章所证明的,连续体的定义就是这样说的。可是,彼此相反者是针对同一物而相互关连的。既然加与分是相反的,增与减是相反的,所以,「大」似乎能够增至无限。所以,无限大是可能的。
此外,如《物理学》卷四第十一章所说,运行或运动所有的量度和连续性,来自运动所经过的段落的大小或长度。可是,时间与运动的无限,并不相反时间与运动之理或本质,因为在时间和圆形或循环运动内,每一个指定的不可分的点,都既是起点又是终点(按即无所谓起点和终点)。所以,无限大也不相反大的本质或理。
反之 凡是形体或形体物都有表面。而凡是有表面的形体,都是有限的,因为表面就是有限形体的边界或终点。所以,一切的形体都是有限的。关于(受限於线的)平面或面,和(受限於点的)线,也可以这样说。所以,没有什么在宏大方面是无限的。
正解 我解答如下:一物依其本质是无限的是一回事,在宏大方面是无限的是另一回事。即使假设有一形体物,比如说火或空气,在宏大方面是无限的,可是这并不表示它依本质也是无限的,因为它的本质必被它的形式限制在某一物种中,并且必定被质料限制在一个个体内。前面第二节既已证明,没有受造物依其本质是无限的,剩下来要研究的是:有没有受造物在宏大方面或依大小来说是(大得)无限的。
所以应当知道,一个大小完整的(长、宽、高俱备的)形体物,可以由两方面来看:由数学方面来看,即仅注意其中之量;由自然本性方面来看,即注意其中之质料和形式。很明显地,一个自然形体物或形体,不可能是现实或实际无限的,因为凡是自然形体物都有一个被限定的或固定的本体或自立体形式;而依附体既是随自立体形式而来的,那么随被限定的自立体形式而来的,必然也是被限定的依附体,而量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每一个自然形体物或形体,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被限定的量。所以,一个自然形体物不可能是无限的。从运动方面来看,这也是很明显的。因为每个自然形体物或形体,都有某种自然的运动,而一个无限的形体却不可能有任何自然的运动:他不可能有直线的运动,因为直线的运动必定使他移出自己的地方之外;而无限的形体却不可能有这样的情形,因为他占有所有的地方,每一个地方都毫无例外的是他的地方。同样,他也不可能有圆形的或循环的运动,因为在循环的运动中,形体的一部分应该迁至另一部分前所占有的地方,而这在一个无限的圆的形体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由圆心出发的两个半径直线拉的越长,其间的距离也越大;如果这个形体是无限的,那么这两个半径直线之距离也就是无限的,如此则其中的一直线绝不可能到达另一直线所占的地方。
关于数学的形体,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假想在现实中有数学形体存在的话,我们必须假定他们存在于某种形式下,因为除非是藉由自己的形式,无物存在于现实中。量之形式以其本质而言,是形象。所以,这种形体必有某种形象。如此则也必是有限的,因为形象是被限制在界线之内的或有终点的。
释疑
几何学家并不需要设定一个存在于现实中的无限长的线;他所需要的是肯定一个在现实中的有限的长线,由它做必要的抽长或延伸,而称之为无限长的线。
「无限」固然不相反普遍的或一般的「大」的本质或理,可是,却相反任何一种「大」的本质或理,就是说,「无限」是相反二肘或三肘、圆形或三角形这种种「大」的本质或理。而一物不可能只属于类,而不属于涵盖在该类之下的种。既然没有任何一种「大」是无限的,所以,不可能有某一种无限的大。
如第一节释疑2.所证明的,适于量的无限,是指质料方面的。把整体分为部分,所涉及的是质料,因为部分是属于质料方面的;可是,在加或增加方面,所涉及的却是整体,而整体却是属于形式方面的。所以,在大的增加,没有无限,只有在分或分割中才有无限。
运动与时间不是全部都一起或整体处于现实中,而是前后相继地处于现实中。是以,它们有与现实相混合的潜能。而「大」却是全部一起或整体处于现实中。因此,适于量的、来自质料方面的无限,相反「大」的全部或整体性,但不相反时间或运动的全部或整体性,因为处于潜能中适于质料或与质料相合。
第四节 万物中是否能有众多方面的无限
有关第四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实际的或现实的无限众多或无限多(multitudo infinita),似乎是可能的。因为:
使潜能中的东西进入现实或成为现实的,不是不可能的。而数目是可能增加至无限的。所以,现实或实际有无限的众多或无限多,不是不可能的。
此外,每一种各别的物种或种别,都可能有现实或实际存在的个体。可是,形象或圆形的种别是多得无限的。所以,有无限(多)的现实的或实际的形象或圆形,是可能的。
此外,凡是彼此不对立者,就不相互排除。假设已经有了许多东西存在,仍然可能有许多别的不与之对立的东西;而且另外再有许多别的东西与他们共存,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此类推可以达到无限。所以,有无限(多)的现实的或实际的东西,是可能的。
反之 《智慧篇》第十一章21节说:「但你(天主)处置一切,原有一定的分量、数目和尺度。」
正解 我解答如下:关于这一点,曾有过一分
关于这一点,曾有过一分。。。。请继续一字不漏地完成
为二的意见。有些人,如亚维采那(Avicenna,980-1037年)及亚尔加才尔(Algazel,1058-1111年),声称有本然的实际的或现实的无限多是不可能的,但有偶然的现实的无限多却不是不可能的。所谓本然的无限多,就是如果为了一个东西的存在需要有无限多(的条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说有一个东西的存在必须依赖无限(多)的条件或步骤;因此,这一东西的产生永远不可能完成,因为无限多的步骤是永远也走不完的。而所谓偶然的无限多,是说这种无限多本来不是为某种东西所需要的,只是偶然的如此发生了而已。这可以用木匠的工作来加以说明:这种工作本然地需要许多条件,即心灵的技巧、动作的手,以及一把锤子。如果我们将这些东西或条件增加到无限,木匠的工程就永远不会完成,因为那将依赖无限多的原因。可是,由于折毁了一把锤子,再拿一把锤子,而用了许多把锤子,锤子之多系出偶然,因为使用这么多把锤子是偶然发生的;如果工作时间延续到无限,使用一把锤子、或使用两把锤子、或使用许多把锤子、甚或使用无数把锤子,对工作一点区别或关系都没有。这些人循此一方式而主张,现实或实际有偶然的无限多,是可能的。
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所有的众多或「多」,必是属于个别某一种或种别的多,而「多」之种别是依数目之种别而分的。然而没有一个数目之种别(或一种数目)是无限的,因为任何一种数目都是由「一」计算而来的「多」。所以,现实的无限多,不拘是本然的或是偶然的,都是不可能的。同样,存在于万物之性体中的「多」都是受造的,而凡是受造的必被包括在创造者的某种确定的意向中,因为行动者或主动者不会漫无目的或漫无边际地工作。是以,凡是受造的,就一定是被包括在一个确定的数目内。所以,现实的无限多,即使是偶然的,也是不可能的。
但是潜能中的无限多却是可能的。因为数目的增加是随「大」(物之量度)之分割而来的,一个东西被分割得越多,(其部分的)数目也就越增加。所以,正如在一个连续体的分割中,有潜能的无限(无限次分割的可能性),因为所涉及的是质料,就像第三节释疑3.所证明过的;同理,在数目之「多」的增加中,亦有潜能的无限(无限次增加的可能性)。
释疑
任何在潜能中的东西,都是依照自己存在的方式进入现实。因为「一天(二十四小时)」,不是全部同时一起,而是相继成为现实。同样,无限的多也不是全部同时一起,而是相继成为现实;因为在一个「多」之后,可能有另一个「多」继之而来,如此迄于无限。
形象或圆形的种别之无限,系来自数目之无限,因为图形之种别有三边形、四边形等等。因此,就像可以数算的「无限多」不是全部同时一起成为现实;同样,形象或圆形的多也不是如此。
假设有某些东西之后,再另外假设有别的东西,虽然这与前者并不抵触或对立;但假定无限多,却相反任何一种「多」或「多」的种别。所以,某一种现实的无限多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