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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大全第一册:论天主三位一体(圣多玛斯·阿奎那 著)列表
·《神学大全》中文版编辑说明
·第一册 论天主一体三位 目录
·第一册 论天主三位一体 前言
·第一题 论圣道的性质和范围
·第二题 论天主是否存在
·第三题 论天主的单纯性
·​第四题 论天主的完美
·第五题 概论善
·第六题 论天主之善或善性
·第七题 论天主的无限性
·第八题 论天主临在于万物内
·第九题 论天主的不变性
·第十题 论天主的永恒性
·第十一题 论天主的唯一性
·第十二题 论我们怎样认知天主
·第十三题 论天主的名称
·第十四题 论天主的知识
·第十五题 论理念
·第十七题 论虚假
·第十八题 论天主的生命
·第十九题 论天主的意志
·第二十题 论天主之爱
·第二十一题 论天主的正义和仁慈
·第二十二题 论天主的照顾
·第二十三题 论预定
·第二十四题 论生命册
·第二十五题 论天主的能力
·第二十六题 论天主的真福
·第二十七题 论天主位格之出发
·第二十八题 论天主内之关系
·第二十九题 论天主之位或位格
·第三十题 论天主位格之多数性
·第三十一题 论在天主内那些与唯一
·第三十二题 论对天主位格之认知
·第三十三题 论圣父之位格
·第三十四题 论圣子之位格
·第三十五题 论肖像
·第三十六题 论圣神之位格
·第三十七题 论圣神之另一名称——
·第三十八题 论圣神的第三名称——
·第三十九题 论天主三位与本质或本
·第四十题 论位格与关系或特征之比
·第四十一题 论位格与表记行动的关
·第四十二题 论天主位格间的相同与
·第四十三题 论天主位格的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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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三十七题 论圣神之另一名称——爱
第三十七题 论圣神之另一名称——爱
浏览次数:30 更新时间:2025-6-11
 
 

第三十七题

论圣神之另一名称——爱
一分为二节

然后要探究的是「爱」这一名称(参看第三十六题引言)。关于这一点,可以提出两个问题:
一、爱是不是圣神特有的名称。
二、圣父和圣子是否因圣神而互爱。


第一节 爱是不是圣神特有的名称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爱似乎不是圣神特有的名称或圣神的特有名称。因为:

  1. 奥斯定在《论天主圣三》卷十五第十七章说:「正如称圣父、圣子和圣神都是智慧,而且三者一起不是三个智慧,而是同一个智慧;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同样地也说圣父、圣子和圣神都是爱,而且三者一起是同一个爱。」可是,没有任何归于每一位格以及统统归于全体位格的每一位格的名称,是(其中)某一位格的特有名称。所以,「爱」这一名称,不是圣神特有的。

  2. 此外,圣神是自立的位格。可是,爱却不是意指自立的位格;而是意指那出自爱者而及于被爱者的某种行动。所以,爱并不是圣神的特有名称。

  3. 此外,爱是彼此相爱者的连系;因为按照狄奥尼修在《神名论》第四章所说:「爱是团结的力量」。可是,连系却是其所连系之物的媒介或居中者;而不是发于这些物者。既然圣神发于圣父和圣子,正如第三十六题第二节所指明的,所以,圣神似乎不是圣父和圣子的爱或连系。

  4. 此外,一切爱者都有爱。可是圣神却是爱者。所以,圣神有爱。所以,如果圣神是爱,那么祂就将是爱之爱,和出于神之神。这是不相宜的。

反之 教宗额我略一世在五旬节或圣神降临节的证道词里说:圣神是「爱」。

正解 我解答如下:在天主内,「爱」这一名称,可以取其本体意义和位格意义。依其位格意义,它是圣神的特有名称;如同「言」是圣子的特有名称。为明示此点,应该知道:正如第二十七题第一、第三、第五节所指明的,在天主内有两个出发,一个是以理智的方式,即言的出发;另一个是以意志的方式,即爱的出发。因为前一出发是我们比较熟悉的,所以,为表示其中所能讨论的每一点,都找到了比较适当的名称;但在意志的出发方面却非如此。因此,我们于用些迂回的说法,来表示那出发的位格;至于那些根据此一出发而有的关系,则获得「出发」(processio)和「嘘出或发出」(spiratio)等名称,正如第二十八题第四节所说的。不过,这些名称依其名词的本义来说,主要是起源的名称,而非关系的名称。

可是,应该同样地来考量(二者中之)每一个出发。因为,正如人因理解一物,而有理智对被理解之物的某种领悟或孕育(conceptio)在理解者内出现,并称之为言;同样地,人也因爱一物,而有被爱之物被铭刻或深植(impressio)——我姑且如此说——在爱者情感内的情形出现,并据此而说被爱之物是在爱者内,正如被理解之物是在理解者内一样。如此,当一人理解和爱自己时,他之在自己内,不仅是藉物之同一性(按:理解者与被理解者、爱者与被爱者,都是同一物),而且也有如是被理解者在理解者内,和被爱者在爱者内。

可是在理智方面,找到了一些词,来表示理解者与被理解之物的关连,正如我所说的「理解」一词;而且也找到了其他的词,来表示理智领悟或孕育(conceptio intellectualis)的出发,即是这「说话或发言」本身以及「言」。因此,在天主内,「理解」只是指本体而说的,因为并不含有与出发之言的关系;而「言」却是指位格而说的,因为它表示或意指那被发出者或出发者;至于「说话或发言」本身,则是指表记而说的,因为它引进或表明言之本源(发言者圣父)与那言(圣言)的关系(按:「表记」是指那用以说明天主三位格之关系的概念或词,参看第三十二题)。可是在意志方面,除了引进或表明爱者与被爱者之关系的「爱慕」(diligere)和「爱」(amare)之外,并没有出现其他的词,以引进或表明被爱之物藉深植(于爱者之心)和情感与其本源的关系,这关系的产生,在爱者方面就是因为他爱,或反过来说亦然。所以,由于词的缺乏,我们于用「爱」和「爱慕」来表示这样的关系;就好像我们称圣言为「被领悟的或受孕的理解」或受生的智慧一样。

所以,依上所说,只就在爱或爱慕内含有爱者与被爱之物的关系而言,「爱」和「爱慕」是指本体而说的,如同(名词)「理解」与(动词)「理解」一样。可是,如果我们用这些词来表明那以爱的方式出发之物与其本源的关系,和反过来源与那出发之物的关系,致使「爱」应读作「出发的爱」,而「爱慕」读作嘘出或发出「出发的爱」;如此则(名词)「爱」是位格名称,而(动词)「爱慕」或「爱」是表记动词,如同(动词)「发言」和「生」一样。

释疑

  1. 奥斯定(在那里)谈论爱,是取其在天主内的本体意义,正如正解所说的。

  2. 虽然理解、愿意和爱,都是藉及于对象的行动来表示自己,却也都是存留在行动者之内的行动,正如第十四题第二节、第十八题第三节释疑1.所说的;可是在那行动者本身内也因而有与对象的某种关系。因此,爱,即使在我们内的爱,也是存留在爱者内之物,而内心之言,也是存留在发言者内之物;却也兼有与言所表示之物或被爱之物的关系。可是在没有任何依附体的天主内,尚有甚于此者;因为(圣)言和爱都是自立的。所以,几时说圣神是圣父对圣子的爱,或对其它任何物的爱,其意义并不说有什么物及于另一物;而只是指爱与被爱之物的关系;也正如在圣言内,含有圣言与圣言所表达之物的关系一样。

  3. 说圣神是圣父和圣子的连系,是就圣神是爱而言。因为,既然圣父是以唯一而相同的爱爱自己和圣子,而且圣子也是如此爱自己和圣父,那么圣神作为爱,在自己内也就含有圣父与圣子的关系,也同样地含有圣子与圣父的关系,二者皆如爱者与被爱者的关系。可是,基于圣父和圣子的彼此相爱,必然有相互的爱,即是圣神,从二者出发或发于二者。所以,就起源而言,圣神并不是居中者,而是天主圣三的第三位。可是就上述的关系而言,圣神是二者的中间连系,因为圣神是兼发于二者。

  4. 正如圣子虽然理解,可是却没有资格发出或产生言,因为祂是以被发出或出发之圣言的资格理解;同样地,虽然圣神有本体意义的爱或依本体意义而爱,可是也没有资格嘘出或发出爱,此乃表记意义的爱慕。因为圣神之有本体意义的爱或依本体意义而爱,是有如被发出或出发的爱,而不是有如有爱从其出发的爱或发出爱的爱。

 

第二节 圣父和圣子是否因圣神而互爱

有关第二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圣父和圣子似乎不是因圣神而互爱。因为:

  1. 奥斯定在《论天主圣三》卷八第一章,证明圣父并不是因受生的智慧而为有智慧的。可是,正如圣子是受生的智慧,同样地,圣神也是被发出的或出发的爱,正如第一节所说的。所以,圣父和圣子并不是因被发出的或出发的爱,即圣神,而互爱。

  2. 此外,「圣父和圣子因圣神而互爱」这一说法或命题,其中之「爱」字,或者取其本体意义,或者取其表记意义。可是,依「爱」之本体意义,命题不可能是真的;因为按同理也可以说「圣父是因圣子理解」。依「爱」之表记意义,命题也不可能是真的;因为,按同理也可以说:「圣父和圣子是因圣神而嘘出或发出」,或:「圣父是因圣子而生或产生」。所以,「圣父和圣子因圣神而互爱」这一命题,无论依那一种意义,都不是真的。

  3. 此外,圣父以同一个爱而爱圣子、自己和我们。可是,圣父不是因圣神而爱自己。因为无一表记行动会反射到行动的本源;因为不能说「圣父生自己」,或「嘘出或发出自己」。所以,也不能说圣父「因圣神爱自己」,这是就爱的表记意义而言。同样地,圣父之爱我们的爱,似乎也不是圣神;因为其中含有与受造物的关连,因此是属于本体的爱。所以,连「圣父因圣神而爱圣子」这一命题,也不是真的。

反之 奥斯定在《论天主圣三》卷六第五章说:圣神是那「受生者(圣子)藉以或因祂儒生者(圣父)所爱,并爱自己的生父者」。

正解 我解答如下:关于这个问题,说「圣父因圣神而爱圣子」,的确产生了某种困难,因为副词「因」或名词的副格(ablativus 含有「因以」或「用以」之义),蕴有原因的关系,所以圣神对圣父和圣子来说,似乎成为爱的本源;而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有些人说,「圣父和圣子因圣神而互爱」这一命题不是真的。他们说,这一命题已为奥斯定一并订正或收固,即当他订正「圣父因受生的智慧而是有智慧的」这一类似命题时(《订正录》卷一第二十六章)。另有些人说,这一命题的措词不当;并应该这样来解释:「圣父因圣神而爱圣子」意思是说「以本体的爱」,而这种爱应归于圣神。还有些人说,副词「因」蕴有表记的关系,意思是说「圣神是圣父爱圣子的表记」,这是因为圣神是有如爱或以「爱」的身分发于二者。可是还有些人说,副词「因」蕴有形式原因的关联;因为圣神是爱,圣父和圣子因这爱而形式地互爱或有合乎爱之形式的爱。最后,另有些人说,副词「因」蕴有形式效果(effectus formalis)的关系。这些人比较接近真理。

因此,为了明示此点,应该知道事物通常由其形式而获得名称,例如:「白色的」(album)这一名称,是来自白色或白色性(albedo);「人」这一名称是来自人性,凡是有事物由它而获得名称者,都是根据形式的关系。就像我说:「那人用衣服(vestimento 在副格的名词)著身或加身」,这一副词或在副格的名词,蕴有形式原因的关联,虽然本身不是形式。可是,有时一物也因那出于自己者而得其名称,不仅是如同行动者因其行动,而且也是因其行动之终点,即效果,而得其名称,如果该效果属于行动的概念或内涵。因为我们说:「火是因烧热或热化而为烧热者或热化者」,虽然烧热或热化并不是那原为火之形式的热,而是由火所发出的行动;我们说:「一棵树因满树花朵或花,而正在开花且又是开花者(florens floribus)」,虽然花朵或花并不是树的形式,而是由树所发出的效果。

依此,所以应该说:在天主内,「爱」有两种意义,即本体意义和表记意义;就其本体意义而言,圣父和圣子不是因圣神而互爱,而是因自己的本体。因此,奥斯定在《论天主圣三》卷十五第七章说:「谁敢说,圣父除了因圣神以外,就不爱自己、不爱圣子,也不爱圣神?」先有的那些意见,就是由此出发。可是就「爱」的表记意义而言,爱无非就是嘘出或发出爱,就如(动词)发言(dicere)是发出言,「开花」是生出花。所以,正如说一棵树因满树花朵或花而开花,同样地,也说圣父因圣言或圣子而言或说自己和受造物;以及说圣父和圣子因圣神或被发出的或出发的爱而互爱,以及爱我们。

释疑

  1. 在天主内,「有智慧的」或「有知识的」等词,只取其本体意义;因此不能说,圣父因圣子而是「有智慧的」或「有知识的」。可是「爱」一词,不仅取其本体意义,而且也取其表记意义。而按照后一意义,我们可以说圣父和圣子因圣神而互爱,正如正解所说的。

  2. 如果在行动的概念或内涵内,合有固定的效果,行动的本源既可以由行动,也可以由效果,而获得命名;例如我们可以说,一棵树是因「正在开花(行动)」和「树上之花(效果)」而是开花者(名称)。可是,如果在行动中不包括固定的效果,那么行动的本源,就不能由效果,而只能由行动而获得命名;因为我们不能说,一棵树「因花(效果)而产生(动词 producere——行动)花(效果)」,而是「因花的『产生』或『产生』花」而生产花。所以,在我所说的这「发出」或「生出」内,只含有表记行动。因此,我们不能说:「圣父因圣神而发出」,或:「因圣子而生出」。可是,我们能说,「圣父因(圣)言」,如同因(由圣父)出发的位格,「而发言或说话」,及「因发言或说话行动」,如同因表记行动,而发言或说话。因为「发言」含有固定的出发位格,因为「发言」就是发出或产生言。同样地,依其表记意义,「爱」就是发出或产生爱。所以可以说,「圣父因圣神」,如同因出发的位格,「而爱圣子」,及「因爱这一行动」,如同因表记行动,「而爱圣子」。

  3. 圣父不仅因圣神而爱圣子,而且也因圣神而爱自己和我们。因为正如第一节所说的,依其表记意义,爱不仅意指天主位格的出发,而且也意指那以爱的方式出发的位格,而爱含有与被爱之物的关系。因此,正如圣父因自己所生的圣言,言或说自己和一切受造物,因为受生的圣言足以表达圣父和一切受造物;同样地,圣父也因圣神而爱自己和一切受造物,因为圣神之出发,有如是第一美善(bonitas prima)的爱,圣父就是依这美善而爱自己和一切受造物。因此,显然地,在圣言和出发的「爱」(圣神)内,有与受造物的关连,不过如同是在第二顺位,这是因为天主的真理和美善,是理解和爱一切受造物的本源。

(按:释疑2.之举例,可以帮助简单说明本节的主旨:
一、拉丁文的「开花」(florere)是一个指行动的动词,它含有固定的效果,即花。所以,一棵树既在开花,就必定有花;反过来说,一棵树既然树上有花,也必定是在开花。根据这种情形,可以说「一棵树因花而开花」。反之,拉丁文的「生出花或产生花」(producere flores),只有生出或产生(producere)是行动、是动词,「花」是动词以外的名词,是生出的效果;而且不是固定的效果,因为一棵树生出花之外,也可以生出叶,甚至只生出叶,而不生出花。根据这种情形,就不可以概括地说「一棵树因花而生出或产生」。

二、拉丁文的「发言或说话」(dicere)是一个行动或动词,「言或话」属于这动词,是其固定效果。因此,就如可以说:「开花者因花而开花」,同样也可以说:「发言者因言或用言而发言」,或:「说话者因话或用话而说话」。根据「发言」之说明天主位格之出发的表记意义,「发言者」是圣父,而由圣父所发出或出发之言是圣言,即圣子。所以也可以说:「(发言者)圣父因(由圣父出发之)圣言或圣子而发言」。

三、拉丁文的「爱或发出爱」(amare)是一个动词,「爱」属于这动词所指之行动,是其固定效果。因此,可以比照上面「开花」和「发言」之模式,而说:「爱者或发出爱者因爱而爱或发出爱」。由于圣神是由圣父和圣子所共发,所以根据「爱」之表记意义,「爱者或发出爱者」是圣父和圣子,而「被发出或出发之爱」则是天主圣三第三位,即圣神。所以也可以说:「(爱者)圣父和圣子因圣神(因爱)而爱」。圣父因圣神而爱圣子,圣子因圣神而爱圣父,圣父和圣子因圣神而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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