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德兰爱心书屋  
 
小德兰爱心书屋
 
我的公教信仰 卷一(信仰之部)传统弟兄录入 若瑟神父校阅列表
·信仰之部·卷一·
·目录
·前 言
·编 辑 大 意
·第一章 天主和人的灵魂
·第二章 天主
·第三章 天主圣三
·第四章 造化
·第五章 天神
·​第六章 护守天神
·第七章 原祖父母
·​第八章 亚当和厄娃
·第九章 原罪
·第十章 天主的存在
·第十一章 天主的启示
·第十二章 圣经
·第十三章 公教会和圣经
·第十四章 圣传
·第十五章 信仰天主的启示
·第十六章 承认我们的信仰
·第十七章 宗徒信经
·第十八章 进化论和圣经
·第十九章 天主圣子降孕
·第二十章 卒世童贞玛利亚天主之母
·第二十一章 耶稣的一生
·第二十二章 耶稣的社会生活
·第二十三章 耶稣受难
·第二十四章 耶稣复活和升天
·第二十五章 圣神降临
·第二十六章 圣神的殊恩和助佑
·第二十七章 圣而公教会
·第二十八章 真教的标记
·第二十九章 公教会的至一和至圣
·第三十章 公教会的至公和宗徒留传
·第三十一章 圣教会的管理权
·第三十二章 天主公教的永久性
·第三十三章 公教会的职务和权利
·第三十四章 伯多禄的元首职
·第三十五章 罗马主教
·第三十六章 教宗的权力
·第三十七章 神职系统
·第三十八章 主教和司铎
·第三十九章 公教信友
·第四十章 异教的种类
·第四十一章 救赎和天主公教
·第四十二章 教会与国家的职务和权
·第四十三章 诸圣相通功
·第四十四章 圣教会有赦罪的权
·第四十五章 万民四末
·第四十六章 私审判
·第四十八章 公审判
·第四十九章 天堂
·第五十章 地狱
·第五十一章 炼狱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三十五章 罗马主教
第三十五章 罗马主教
浏览次数:320 更新时间:2023-6-24
 
 


问:谁是公教会的元首?

答:耶稣是公教会看不见的元首,而看得见的元首却是罗马主教——教宗,因为他是伯多禄的继承者,基利斯督在世的代表。

一、圣伯多禄在安提约基雅城居住不久,便移到了罗马,并定了罗马作他永久的职座。他在罗马居住了二十五年,作着罗马城主教,后蒙致命而死。伯多禄虽死,圣教会并不死。为此他的职务和地位便由他的继承者一代代的相接传,正如国家执政的继位者,他们也得到了前任一切职务上的全权。

 

二、为了这种理由,罗马的主教便成了伯多禄的合法继承者,和圣伯多禄一样的在作着耶稣在世的代表,天主公教中看得见的元首教宗。从来只有罗马的主教在圣教会内掌有无上的全权。所以她必是宗徒伯多禄的继承者。不然伯多禄便没有了继承者,那是与耶稣的预许不相符合的。

罗马城主教始终被认为圣教的元首。教宗便是罗马城主教,他自宗徒时代便被公认为普圣教会的元首。

一、由圣教初兴时代,便把「最高司铎」如「主教之主教」这些称谓称呼罗马的主教。遇有争辩向他上诉,请求他的判决。

圣伯多禄的第三位继承者是圣格来孟教宗。当时在格林多城的教会里起了争端,上诉到他那里,请求裁判。他下诏书给格林多教会,讲明了真理也劝导了格林多人。他们都服从了他的驳正。在那时候,宗徒圣若望还在活着,并且住在格林多附近,做着厄弗所城主教。那么格林多人为什么不就近向圣若望宗徒辨诉他们的争端,反而要远去罗马就正于格来孟呢?可见罗马城主教的权利是普遍的,而厄弗所主教的权限只是地方的。

在公教会悠久的历史中,这类上诉的事件很多很多,都呈送到罗马城主教。第五世纪时,东方西路主教戴多来被废职了,他上诉到教宗良,教宗又命他复了权。可见教宗不但在西方被认为圣教的元首,即在东方,直到第九世纪裂教以前,也都以罗马教宗为圣教的元首。

二、公教的圣师们都一口同音地称呼罗马城主教作他们的长上。他们都承认教宗是无上的元首。圣盎博罗削在第四世纪时说过:「伯多禄在那里,圣教会也在那里。」

三、公教中的公议会,假如没有罗马主教或他的代表出席,便不得召开。任何议会的议决案,假如不得有罗马主教的批准,便不能普遍的有效。在降生后四五一年的加采东Chalcedon会议中,在众主教前公读了教宗的来函之后,众主教同声呐喊说:「圣伯多禄借教宗良的口这样说了,谁若不信,便被圣教弃绝。」同样在一四三九年的弗劳蘭斯Florence会议中,那些愿归回天主公教的希腊人都承认了罗马主教教宗的至高神权。

四、一切教外国家的归入公教都是由教宗所派遣的传教士接受了公教信仰,或借了主教承认教宗作他们的元首。圣巴特利便是被教宗塞来斯定派遣到爱尔兰的。圣巴拉弟被同一教宗派遣到苏格兰。圣奥斯定被教宗额我略派遣到英国。圣来米爵因罗马圣座的保护而到了法国。圣伯尼法爵被教宗额我略第二派遣到德国和巴瓦利亚。以后的主教们也都是如此的被派遣着。

 

问:既然教宗在公教中有无上的全权,何以教宗的权限时常被人否认呢?

答:这种否认常是由人类的叛乱和罪恶的势力所发生。只有不守法的人才反对他的权限。并且事实上,越是有人攻击,越证明他的权限的存在。

不信你看:连天主的权能不是还有人疑惑么?不是也有人不信他的存在么?这个并不足奇。父母的权限很早就被人攻击着,合法执政者也常遭受攻击。但是否认、破坏与攻击,并不能毁灭这种权限的存在。难道天主反倒要因人类的否认而失掉存在么?绝对不会。这正如同圣咏上所说的:「糊涂人在自己心里说:没有天主。」(咏52)。然而只是他自己说说罢了。

上一篇:第三十四章 伯多禄的元首职
下一篇:第三十六章 教宗的权力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本站简介 | 站长申明 | 投稿信箱 | 德兰圣乐 | 有声书馆 | 每日祈祷
愿天主祝福你,保护你;愿天主的慈颜光照你,仁慈待你;愿天主转面垂顾你,赐你平安!小德兰
开站时间:2006-12-24
您永远是第(1)位蒙受祝福者
站长:小德兰 Email:dadelanxiaodelan@163.com